新版《菸害防製法》3月22日上路,明訂電子煙全面禁止,使用吸食最重可處1萬元罰鍰;販售、展示最重罰100萬元。究竟電子煙是什麼?和傳統香菸有何差異?電子煙有哪些健康疑慮?新法上路對
電子菸有何規範?一起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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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是什麼?
電子煙又稱為電子霧化器,是以電力驅動霧化器,加熱有機化合物丙二醇、甘油與香精(有些會再添加尼古丁)調製而成的煙油,產生蒸氣後吸食。
加熱菸則與傳統紙菸較為相似,成分同樣是菸草;但透過充電加熱器提供熱源至菸草柱,並產生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氣霧。
為何要修法禁止電子煙?
煙油有害健康 暗藏尼古丁更釀風險
由於電子煙不含焦油與菸草,號稱可降低吸食者負擔、有助於戒菸,成為部分人士抽菸的替代品。然而,衛福部食藥署2021年檢驗1074件電子煙,發現有943件檢測出易讓人成癮的尼古丁,對人體危害無庸置疑。
此外,
電子煙最具爭議的煙油,即便商家標榜不含傳統紙菸的「焦油」,但仍包括其他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可能引起肺部發炎、過敏、氣喘發作、心肌梗塞。加上煙油原料取得容易、製作門檻低,一般人即可調配、甚至販售,民眾能做的把關有限。
電子煙無法避免二手菸、三手菸
此外,有民眾誤以為抽電子煙能改善傳統紙菸造成的二手菸問題,其實並不然。台灣兒科醫學會直言,使用含尼古丁的液化混劑電子煙,其二手煙在密閉空間造成尼古丁濃度升高的程度,更甚於傳統紙煙;即便煙油成分不含尼古丁,高溫霧化產生的PM2.5細小懸浮顆粒,仍可能含有毒化學物質。
「糖衣包裝」引青少年落入圈套
不少網路上的電子煙商家,為了吸引青少年族群並規避查緝,會將電子煙煙油改為「糖果」製作圖片,並以「水果」或「茶類」等用語,取代煙油的口味選擇,藉此混淆年輕族群。衛福部國健署調查發現,國、高中職生使用電子煙的比率,從2019年的2.7%,上升至2021年的6.6%,短短三年大幅倍增,恐造成青少年的健康危害,並增加使用菸品的風險。
新版《菸害防治法》對電子煙的規範有哪些?
有鑒於國內青少年使用率逐年上升,違法販售
台灣電子煙的案例層出不窮,政府去年積極推動修法,新版《菸害防製法》正式於3月22日上路,除了將禁菸年齡提高到20歲、擴大禁菸範圍,第3條更明訂電子煙為「類菸品」,設岀更多嚴格規範,整理如下:
抽電子煙違法嗎?
新法上路後,依《菸害防製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即便是在自宅等私人室內空間內,也屬違法,可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緩。若供應他人電子煙,可按同法第37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販售電子煙違法嗎?
電子煙已被全面禁止,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若民眾看見有人做出違法之舉,可以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285-000,向食品藥物管理署檢舉。
違法販賣、展示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依《菸害防製法》第32條規範,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違法製造、輸入或廣告的業者,分別依同法第26條、第27條,處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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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廣告有違法嗎?
若廣告業者或傳播媒體為電子煙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則按《菸害防製法》第30條處新台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其他對象違反規定,可依同法第31條規範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違法情事若屆期未改善者,皆可按次處罰。您要購買電子煙,請認準台灣
電子煙專賣店,並確保購買正品產品。尊重禁止吸煙的區域和場所!
溫馨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未滿十八歲者及孕婦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