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主題
列印

[新聞]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2008/06/12 19:37:39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十二日電)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今天表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寵物認養區「假認養、真販賣」,大剌剌標出認養價格,鑽法律的漏洞。北市動物檢驗所表示,將派員調查,只要有對價關係,視為非法買賣,依動物保護法罰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

汪志冰表示,網站上有業者或民眾標價,將各種犬隻認養價格標在五千元左右,這個價格約是一般合法店家的一半價,甚至只有三分之一的價格,企圖用低價來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舉兩篇網路廣告為例「玩具黑貴賓二公一母四十五天,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再繼續養,所以想替牠找個好人家,認養價只需四千九百九十九元。」「吉娃娃認養(附專用設備、粉紅柵欄、外出籠、便盆)*愛心認養價六千元」。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現在有很多業者或一般民眾未獲許可就買賣寵物,雖然打著「認養價」而不是「售價」,但不管如何,只要有對價關係,就認定為買賣。

嚴一峰說,有些寵物店未獲主管機官核准,不得買賣寵物,但是不法業者卻要買寵物的人,要買一定數量的飼料來代替,企圖規避直接買賣,仍視為買賣。

動檢所指出,依動保法規定,無許可而販賣寵物,不論通路是在網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不可以,違反者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款,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檢舉,電話為(02)87897158。970612

TOP

防不勝防.....抓不勝抓......
大坑屠狗場:皮包 包皮 肉包 包肉

http://tw.myblog.yahoo.com/eat-pepoledogdog/

TOP

請問將自己養的寵物拿到寵物店賣是否要有寵物登記及營業許可

TOP

引用:
原文由 黃先生(哥) 於 2008-6-19 10:12 發表
請問將自己養的寵物拿到寵物店賣是否要有寵物登記及營業許可
現在可以
7/1以後就算違法,要罰錢錢錢~
大家要好好感謝馬的政府這麼替寵物著想~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TOP

七 月 一 號 馬 上 的 罰= =+
大坑屠狗場:皮包 包皮 肉包 包肉

http://tw.myblog.yahoo.com/eat-pepoledogdog/

TOP

發表~

會不會寵物店.繁殖場丟狗的越來越多呢

那這樣的話真是她~馬~的~逼

TOP

發新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