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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自中廣新聞網)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轉貼自中廣新聞網)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轉貼自中廣新聞網)
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更新日期:2008/05/22 13:30
國人飼養寵物風氣興盛,不少人在網路上賣狗,但卻不知無照賣狗已經觸法.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近來清查網路無照販售犬隻的非法行為,開出多張五萬元罰單,其中有好幾個人是學生.這些學生上網拍賣小狗竟要被罰五萬元,都嚇了一跳,還有的當場哭了出來.防疫所表示依法辦理,愛莫能助,只能呼籲學校加強宣導,請學生不要無照在網路上賣狗。〔龐清廉報導〕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業者要賣狗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先辦理「寵物業許可證」後,再申辦「營利事業登記」方可營業。最近查獲多起上網賣狗受罰的民眾,都是無照營業,公開以網路留言或架設個人網頁等廣告方式販售,行為已經違法,依法處以五萬元罰款。


? 而在受罰的民眾中,還有幾位是學生.這些學生將自家繁殖的小狗拿上網拍賣,原本是只單純的想賺一點錢,但聽到要被罰五萬元,大呼不可思議,很難想像「只是」在網路上賣狗就這麼嚴重,還有的當場哭出來,為籌罰款而煩心。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李朝全所長表示,看到這種情形,主管單位因是依法辦理,也是愛莫能助,希望家長及學校老師隨時提醒小孩,不要在網路上賣犬隻,以免遭受重罰,也請民眾和合法的寵物業者交易,以免孳生糾紛,求訴無門。


? 動物防疫所進一步指出,如在網路販賣的寵物不是狗,而是其他動物如貓、兔子、鳥等,則可免辦寵物業許可證,只需辦營利事業登記即可。領有寵物業許可證的合法業者架設網站,大都有標明寵物業許可證號,民眾產生誤會是非法販售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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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賣狗區還有很多沒打上寵登的,不管實際有沒有寵登
都可以檢舉,有照但漏登寵登至少罰15000,無照至少罰50000

歡迎大家學習馬總統「抓扒子」的偉大精神
將這些狗界敗類去死死~

動檢所檢舉電話87897158
農委會投訴用公務信箱coa@mail.coa.gov.tw

有些被檢舉人會以「我只是提供認養」為藉口,企圖逃避罰則
大家可以將賣家的文章備份(按下print screen鍵即可儲存為圖片檔),只要有「已售出」等相關字樣,即代表有販賣事實
不必一定要有金額多少
有些賣家會隱身在部落格,以「隱藏回覆」企圖逃避罰則,檢舉人可以偽裝成買家進行蒐證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5-23 21:46 編輯 ]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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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那在認養區讓人認養
= =會被罰五萬嗎@@?好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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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這麼搞  有好有壞嚕

    那大家 如果要養狗  直接去動物防疫所認養吧~~~~~~!!!

          操牠媽的五萬
黑狗黨教父 龍少:[狗不理包子~我不理婊子] 土狗場:屠狗場


†大坑極惡犬部落†

http://tw.myblog.yahoo.com/eat-pepoledog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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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loso_ken 於 2008-5-27 14:43 發表
政府這麼搞  有好有壞嚕

    那大家 如果要養狗  直接去動物防疫所認養吧~~~~~~!!!

          操牠媽的五萬
現在是只開5萬罰單
下次開張九萬,就操他媽「九萬」...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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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是只要有金錢交易
連100塊都算商業行為
都可以罰錢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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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nnyih88 於 2008-5-28 01:04 發表
據說是只要有金錢交易
連100塊都算商業行為
都可以罰錢歐.....
不要有「營利事實」就可以規避動保法了~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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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錢是叭!!換飼料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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