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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超好笑!單純好奇狗籠和貓籠的差別,竟得到這樣的回答。

請問妳有足夠證據證明我不想付出嗎?

我是問狗籠跟貓籠的差別?妳多回了妳不太認同認想要認養別人的寵物,但自己卻不想付出的行為。

請問妳有足夠證據證明我不想付出嗎?我只是照著妳的話加減幾個字回妳。

如果妳要說不是就不是,不需要對號入座,我也可以用同樣的話回妳。

我誤以為交易糾紛檢舉區又細分很多區,包含一般討論區 ,才會特地PO版回妳。(最前面的蘋果不是分很多色)。

我是不喜歡妳的言論,但還不到要保留證物的地步。但對另外一個就不是了,因為我覺得她.....。(照我推論她應該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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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4-6 00:48 發表


不要臉!

有養小蜜的   會用 "張" 來形容....

那養小貓的..  則應該會用 "高" 來形容吧!?....  
張~~~>是他的雙臂會張開啦!

高~~~>是什麼,我也有養貓,是他的背部會高起來嗎?那不是叫"弓"嗎?

還是他尾巴會翹高高?

我先來去睡了,明天才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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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4-6 01:27 發表
各單位注意! 各單位注意!


貓奴姐姐才是女主角

請各位戰友勿移情別戀  愛上新人!...



實在不太想理他,讓我回想起黏踢踢大大,悲慘的回憶:'( :'(

他之前說了一堆,吵完之後,有一天,他加我即時通,跟我哈拉!

跟我說,他念研究所,但其實他不太想唸,是被媽媽逼著唸的。

我開玩笑的問他,你老實說,你是不是想免費認養。

他說,是ㄚ。

不過你們吐嘈我,我當然要吐你們回來。


艮,死小孩

不過現在實在懶得花太多時間在這個上面。

這2天的回文量,比我過去幾個月回文都還要多了。

先來去睡啦!

ㄚ季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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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以暱稱在網路發言,亦受法律規範行為。 漫罵誹謗-刑法第二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冒名張貼-刑法第一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詐騙取財-刑法第三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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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知識外,基本常識也很重要。

我40歲了,竟被說我想免費領養狗狗。有就拿出足夠證據,不要只會說文解字。妳能免費認養到1隻我希望認養的貴賓犬後,再來說我說免費認養。除了知識外,基本常識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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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真相-1

我只是說我不太認同認養的行為,不喜歡不勞而獲的人,也不想要跟有PO認養文的帳號有牽連。
意思就是,拜託,別來找我聊天,這是個人原則問題。
聽到這種話,就會乖乖的去認養狗狗了。
因為表明了不想跟他聊天。
而我也說了,認養是個人的自由。


------那是妳單方面的想法。如果妳只是說妳不太認同認養的行為,也不想要跟有PO認養文的帳號有牽連。
聽到這種話,我就會乖乖的去認養狗狗了。但妳加了一句不喜歡不勞而獲的人,才引起誤會。

我也不喜歡不勞而獲的人,更不喜歡跟妳聊天-------我只是問問題,妳可以針對問題回答也可以不回答。
會發生爭執是因為妳多答了跟問題不相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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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真相2

而且,我們這沒人跟他熟的,他莫名其妙插進來,就讓人覺得怪怪的。-----討論區任何人都可以回答和問問題

而且他有PO認養文也是事實。

不管他是2篇文章裡,只有PO一篇認養文,都是有PO認養文。

而我也說了,不要纏我,若他來跟我的回覆文,沒惡意,何必反應這麼大,沒多久就在證物室PO這一篇文了。---換做妳被誤

會,妳不會反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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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真相三

而PO文又把我跟PO不實價格的文連結在一起,導致可能引起其他讀者的誤解。

甚至我第一眼看過,我自己都誤解他PO的這篇文,說誤解,是我在幫PO這篇文的人找臺階下。----是妳先PO文,我照妳PO的

樣子回文,妳是善意我就也是善意........而且我也沒有PO不實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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