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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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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1-5-18 16:2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5-14 20:55 發表
你看不懂我想說什麼嗎???
我想說的是...
蕭or周orX先生.....
你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
只聽到3500元....
卻選擇性得...不想聽到那句~滿30天就要帶走!
你發問.我好心回答你....你該向我道謝ㄟ....
.... ... 經過律師朋友指點, 你公開在版面說我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 注意看:是肯定句
已涉及毀謗名譽, 本人近日將對你提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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