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小飛貓 於 2012-8-26 22:20 發表 
已有概念了.......第一、地檢受理妨害名譽等刑事案件,通常祇使用【偵】字及【他】字案號、還沒聽說過有其他案號。第二、曾勝瑞先生所秀101年度司執字第14231號公文送達信封,其並未指明或說明是那一案件,所以要說其偽造 ...
是真的還假的請自己用眼睛看.還看不出那有問題那就拿尺去量.我都附上連結.內容這麼完整.居然還有人跳出來幫他說話
我麻煩不小?不知道是怎麼個不小法.要用法律嚇人麻煩請專業一點.至少也把條文列出來才有說服力.最後在強調一點偽造文書是
"公訴罪"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