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很欽佩買方愛貓的精神
也很同情你這次交易不愉快的心情
但是就買賣這件事
賣方已答應退貓以及退費除蚤
我覺得看在大家眼裡
這位賣家在買賣方面似乎沒有何不妥之處
販賣病貓實屬不該但聽起來賣家事前並無刻意隱瞞之嫌
許多病症或許真的事小貓轉換環境因緊迫造成抵抗力下降導致
例如賣方成交前有告知小貓眼睛受傷是抓傷導致
或許傷口果真因此感染了疱疹病毒
那只能怪買賣雙方均未於買賣當下去獸醫院確診之故
買賣雙方為此爭議雙方均應負責, 責任未必只在賣方
買方一口咬定賣方式蓄意隱藏病情販售病貓的指控未免過重?
就算此事鬧到法院法官未必採信賣方式蓄意販售病貓
而買方堅持
疱疹病毒並非由買家所養另一隻貓所感染
這也很難提出科學證據來證明 小貓眼疾究竟在哪感染
因為疱疹病毒導致眼疾是貓兒很常見的傳染病
何況又有所謂終生帶原之說:
很多帶原小貓因為本身抗體很強所以即便感染病毒也不會發病
甚至就算曾經發病也會被自身抗體所抑制而很快康復
這就跟人類感冒道理是一樣的, 病毒很難真正徹底消除
而是每個人免疫系統產生抗體抑制住病毒株繼續繁殖而已
獸醫講的話都是學理根據聽起來都很嚴重
然而一些學理如果一知半解真的是對飼養寵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例如網路上已經有些個案顯示貓愛滋也並非絕症
很多病貓本來在貓愛滋呈現陽性反應的再營養照顧下轉為陰性康復
為了避免後續醫療花費有爭議抱怨建議各位買家何不先知會賣家
買家在遭遇新買小貓生病時應先向賣家反映再決定是否花錢醫療
否則一切醫療花費皆為買家自願行為,事後遷怒賣家似乎有失厚道
不必退貓也有處裡事情的轉圜餘地,都是雙方之間可以商量的
譬如先將貓咪交給賣方去醫治好等等, 何必大動肝火損人又不利己
賣貓的人不見得一定是專家學者, 他們何嘗故意出來害人?
無非也是在幫寵物找一個好主人,減輕養貓負擔而已
有誰能保證所賣出的活體一點狀況都沒有,真的很難
買賣是你情我願的,歡喜做,歡喜受,只要溝通良好,可以皆大歡喜
除非賣家居中牟取了暴利卻在事後漠不關心,惡意坑人
但願此次事件的藍波斯能在買家悉心照料下很快恢復健康
養寵物原本是一件很愜意的事, 何必為了這點誤會搞得苦大仇深
賣貓的人都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有求好心切精益求精提升養貓環境與技術
買貓的人也該提醒自己付錢買貓前是否做足功課、小心謹慎
每個人對貓咪的飼養照顧要求都不同, 多一份關懷體諒勝過反目成仇
但願每筆寵物買賣都不是攻防戰, 而是替社會增添溫暖的美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