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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o932553550 於 2011-4-27 10:16 發表
那我也來練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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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貓咪好可愛耶
賣紅貴賓 被罰2萬5千元
還有一名23歲的女子在網路上販賣3隻紅貴賓,遭人檢舉,女子向動物防疫所表示,她只是因家裡飼養的紅貴賓生了4隻小狗,除了一隻自己保留外,其餘3隻在網路上販售,共得款2萬5000元,她並不知道無照賣狗是違法,動物防疫所考量她非職業賣狗業者,也是初犯,因此罰了2萬5000元。
另外,動物防疫所還曾發現有實體店面的業者,沒有取得許可在賣狗,也罰了5萬元。
傅學理強調,只要是無取得許可,不管是在實體店面或網路,都不能賣狗,否則就會觸法,民眾如果想要知道業者是否取得許可,可以到「動物保護資訊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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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candy_sea929 於 2011-5-9 03:4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