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潭子區一間沒有招牌的民間販賣場所買一隻奶油貴賓迪迪!!帶回家
4天后,發現食慾不振,癱軟,緊急送至醫院,發現得了
犬小病毒腸和犬冠狀病毒,一連住院治療!!! 最終撐不過病魔,當天使了!!! 還不到兩個月的小可愛!!! 腹瀉嘔吐死亡!!! 不知道該怎麼辦,告訴賣方,竟然以
:「你們買的時候我已經有告訴你天氣變化很容易得小狗狗病毒,請小心!」為由,拒絕做任何處理!!! 當初買的時候同時還有兩三隻貴賓關在同一個籠子裡,我想現在都發病了吧!
明明知道已經得病了,為什麼還要販賣有問題的寵物,請問這種劣質店家該如何處理!!!
我們也有錯沒簽契約,只有付費就把狗帶回家! 不過有通聯紀錄和簡訊內容!! 這樣可以檢舉嗎???
再怎麼樣也換不起小天使了! 一想到其他受害狗狗,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