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吃狗肉.時而有聞...有人講多補多補..
吃了會頭好壯壯..
唉~~人已經有這麼多種肉可以吃了..何必去吃狗肉呢?!..
實在想不通
在台灣.法律似乎是不管用的!!實在看不出來納稅人的稅金.所養的人民保母.有何用?!
要真有用...治安早就好轉了..那還會像現在社會一團亂
套一句學法律朋友的話....
法律....對善良老百姓..根本沒用..自求多福吧!!
之前照生會車子不也被偷..還不是得等警察伯伯忙完..才會去找嗎?
找回的車子..根本不成樣子..
個人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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