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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好有愛心  喵咪認養論壇  走失兩貓  賠10萬

這是鼓勵大家別用認養
掉了可是要陪好多錢喔
我沒十萬可以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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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手續或條文內容若太超過...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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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那事情事實如何....
我認為, 看貓X論壇的條件一堆, 就覺得壓力很大...
就如同我說的, 社會甚麼人都有, 有丈夫毒殺懷孕的妻子, 也有妻子毒殺丈夫
和婆婆的....
那不結婚好了! 那很抱歉! 路上還有強姦殺人的!
你是男生? 不怕? 那也很抱歉! 你走到新竹海邊公園, 也會被不良少年砍死!

所以最最好的方法是... 自殺? 避免別人先來殺你, 自己先殺了自己比較安全?

老是把貓狗當成人!
不是罵 挑貓的人, 就是罵買品種貓的人!
拜託喔!.... 只是貓而以!

就算真實社會到社福中心領養一位真正的小孩, 領養者還是會挑吧!
除非政治人物或明星為了作秀想上新聞之外!

我是覺得, 若是真的愛貓, 也想送出去! 就先不講送的原因!
條件設一堆, 不如送貓者親自去拜訪一趟!

就好像老爺一樣, 條件開一堆, 還要收養者寄照片過去...
是怎樣... 你老闆喔, 要回報喔!

送貓又不是送小孩....
不然你就留著自己養算了!

既然要送養, 可能有必需送養的原因, 既是如此.... 而且你自己也自認
為愛貓! 只是無法養它! 那當你送一出那一刻, 你的責任就了了嗎?
就瞬間變成大老爺! 反正收養者要簽一堆, 然後要收養者寄一堆!
那請問一下, 你連出門去看一下, 你都不花了, 你還自稱愛貓!

領養代替購買? 更是廢話! 還不如跟老闆購買, 銀貨兩訖!
大家都快樂!

講了這麼多, 都是廢話!
還是祝那些貓X論壇的, 你們的貓都可以送出去!
但.... 我的貓是從飛格領養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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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以後都不敢去領養貓了吧...實在不喜歡簽什麼切結書之類的...
並不是說不想對貓負責,是因為覺得太沉重了...
領養個貓感覺像是在幫人養貓而不是自己的貓了..
還要定期報告咧,如果太忙沒時間怎麼辦?變成是一種負擔..

就算對方是惡意的,但也沒有必要講到好像她罪不可赦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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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敢認領貓X論壇的貓阿

我想請問依下,既然那麼有良心,為什麼還要送貓給人養呢?

既然那麼仁慈,就不要送走貓,既然沒有經濟來源,為何不考慮一下,
乾脆不要養,既然要養,又要送走,
又要送走又要求人家還得定時給他看貓照,


既然這樣,乾脆都不要送貓阿,送了那麼多事,
誰敢領養貓阿!

[ 本文最後由 ysay745713 於 2010-3-13 13: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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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覺得大家都模糊焦點了!!這個丟掉貓的聽說他之前也是中途的人
不可能不知道條約的阿!!

怎覺得這ㄍ丟掉貓的小姐事活該!!怎可能只丟掉那兩隻
家裡還有一隻沒丟掉!!大家去看看貓x論壇的主人回的吧
主要還是那個認養的小姐自己有問題!所以他是活該
不需要同情他!請大家看完貓x論壇後再說!
大家也希望自己的貓別給這樣的人養阿!
同裡心吧!所以這個丟貓的小姐活該拉!!不需要為他抱不平


轉貼貓x論壇

他自己是個送過貓簽過協議書的中途
會不清楚裡面的條款?
他送過貓要求認養人必須結紮
自己卻沒有幫貓結紮
還一次掉2隻貓
詭異的是
他自己原本養的那隻貓沒有不見喔

這個記者是程婉滋的朋友
昨天打電話來問我就把該說的都跟他說了
他還是做偏離報導
無所謂

我跟程婉滋說
他可以用線上刷卡做成捐款給動保協會
他也不願意

10萬對我來說不具意義
我只要我的2隻貓
我瞎了眼把貓送給這樣可惡的人
讓兩隻沒流浪過的母貓出去流浪
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生活了
若是發情懷孕
那麼我真的不敢想下去
我除了恨我自己
也恨程婉滋
不告他
我無法跟2隻貓咪交代
他必須要得到教訓


程婉滋
你不必到處裝可憐了
記者的不實報導又如何
別裝得你是受害者
你一個月2萬4的薪水
我一個月還不到2萬咧
你賺得比我還多
一樣都在租房子
你的開銷不會比我多啦

不管你是不是找記者
該賠的就賠吧



活該拉那個丟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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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1  我寧可買賣銀貨兩訖

也不願意再那填寫一堆有的沒的 認養合約

所有的認養合約內容通通有利賣方 只能說"莊孝偉"而已

認養 我寧可去找那種 1500以下 又不用簽甚麼鳥合約的人

甚麼叫作責任 ?

做人只要光明磊落 問心無愧 這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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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JUSS學生 於 2010-3-14 15:59 發表
怎覺得大家都模糊焦點了!!這個丟掉貓的聽說他之前也是中途的人
不可能不知道條約的阿!!

怎覺得這ㄍ丟掉貓的小姐事活該!!怎可能只丟掉那兩隻
家裡還有一隻沒丟掉!!大家去看看貓x論壇的主人回的吧
主要還是那個認養的 ...
不管怎麼樣,貓X論壇就是這樣,你說不要模糊焦點,
那是因為大家看的遠,看的廣,
既然你那麼愛你家的貓,為什麼要把你家的貓送人,
如果是因為身體因素那另當別論,

不要跟我說你們貓X論壇的人有多愛貓,花了多少錢去養貓,
行善不欲人知,你們沒聽過嗎?

還說什麼貓X論壇提倡都是已米克斯為主,
我請問依下,既然這樣,就限制你們論壇的貓友,除了養米克斯以外,
其他不要上妳們論壇不就好了!

要求十萬元賠賞就真的很誇張,
養貓還有什麼合約!難怪大家都怕到根本不想去那邊領養!

沒錯對方把貓用丟,是不對,但是你既然已經送出去了,那就是對方的,

既然送人了,那你為什麼還要與對方飼主連絡,
如果給新的飼主壓力大呢?

那你們所謂的愛貓,是不是會過的不好,

所以你們那些所謂的愛貓人士,整天提倡自己很愛貓的人,
既然不要落人口實就不要將你們所謂的愛貓送出這樣不就好了!

還有,不要一直在上面罵人,還把人的名字打出來,這樣有點不道德

[ 本文最後由 ysay745713 於 2010-3-17 13: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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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有沒有專門 把貓訓練成狗,叫他回來會聽得懂話的壓~
每次為了追我家的貓,我都練就爆發力十足的腿力哩.....所以跑掉喔~ 真的 很難追.......
不過喔~
有感而發一下,因為個人工作上遇到過這樣的人,
對於那種不接電話、工作地點換了,整個人間蒸發那種感覺,
真的真的,只會把人的怒氣指數又往上提升而已~
事情根本就解決不了~  
到後來,唉~ 根本不會祝福那個消失的人上天堂~
但也沒氣到詛咒他下地獄拉~
沒事,我只是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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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元?~會不會罰太重了點?

別忘了你們主要是想幫貓咪找到適合的主人

這樣只是會減少認養的意願而以

走失貓的飼主固然有責任~那當初篩選認養者的志工們難道沒有嗎~?

十萬元畢竟也是一般人四~五個月左右的薪水~

能否以更適合的方式來對簽下合約書的認養者做約束才是重點吧?




貓咪不結紮~不跑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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