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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好有愛心  喵咪認養論壇  走失兩貓  賠10萬

看完貓論的文章,我覺得記者好像有點模糊焦點,態度也不中立

應該把兩方的說詞全寫出來讓大家評判公道才對

送養的貓媽媽明明就有說對方可以把10萬捐給動物保護的組織協會,自己不用拿那筆錢,她應該只是擔心自己手奶大的小母貓(未結紮)在外面無法生存吧

而且貓咪為何會走失也疑點重重,說是被房東丟掉,卻只丟領養來的貓,自己本來的貓沒事?

說是幫朋友認養,卻全程幾乎都是自己比較主動參與?

明明對方是曾當過中途,也送養過貓的老手,卻都不帶貓咪去結紮?

去年十月丟的貓今年送養人主動連繫才告知遺失...等

諸多疑點,也難怪貓媽媽媽會生氣囉,自己的手奶大的心肝寶貝在外面發情懷孕的話還得跟浪貓們搶食,存活率很低的(我本身是比較支持送養前結紮)

不過.很主觀的,很多人都會覺得如是惡意遺棄被罰10萬活該,如果是不小心的10萬的確是多了點...希望兩方靜下來想出好的解決方法囉   QQ

[ 本文最後由 key091230 於 2009-9-10 18: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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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吧
我覺得認養人也是有愛心的人呀
那個志工也太誇張了吧
表現出誠意就好了
有必要真的要追討那十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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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回到最基本的層面...既然有切結書這東西出現...
在簽字前務必一定要看清裡面相關的內容...
覺得不合理的話就不要簽了...
因為這是有法律效力的...
必竟認養是出自於愛心...
但相關的切結內容如果過於不合理....
就已喪失認養的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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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竹子 於 2009-9-8 13:51 發表
我也是這樣覺得說
這樣只會讓人更不敢認養貓咪
而且我覺得10萬真的有點多耶= =
他是真的要給他教訓還是這是個要錢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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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相同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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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人認養就是想要給貓一個真正溫暖的家
畢竟現在太多不負責任騙人的或者是貓販在認養
如果他真心愛貓
那貓不見的時候他應該也要快點去找
家貓應該跑不太遠阿
十萬或許真的太多
但如果只是罰小錢
有些人是否就不會去重視這些無辜的生命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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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現在的認養條件 都不敢認養了
直接花點小錢買一隻比較方便也比較快
不然自以為很愛貓 然後又開出一大堆嚴苛的條件 其實只苦了認養人
雖然本意是沒錯 可是已經超出常態了
我有看過認養條件:
第一年需吃皇家飼料 還有不定期到家裡看貓 連未來結婚.搬家或出國貓要怎麼辦都要提出計畫給他
哇咧 比我當年當兵還誇張
與其這樣 倒不如自己養 何必開放認養 然後擔心認養人怎樣 再開出一堆條件
不過ㄧ個願打一個願挨 總是會有人接受的....
這件事沒有人對誰錯 只怪當初沒有看清契約內容
而且他真的追討十萬回來的話
會跑掉的貓還是會跑掉 有辦法阻止這種事發生嗎
還有認養回家沒結紮就不愛貓嗎?? 家裡都母(公)的或只有一隻貓 有必要結紮嗎(這邏輯很奇怪)
感覺就是趁機要錢的心態.....

PS.講難聽一點 連寵物店有品系的貓都不好賣了
這種街貓怎麼可能有貓販想去認養來轉賣

[ 本文最後由 canoedoy 於 2009-10-23 1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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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導的不一定是事實真相!!!

貓是被裝可憐的認養人放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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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6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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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長短期住宿、交換、長短程冷氣專車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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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別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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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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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長短期住宿、交換、長短程冷氣專車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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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法律保護哪一種人?!

有時候,法律是明著保護懂法律的人!!如果懂法律剛好是壞人也可以說成:法律保護懂法律的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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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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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長短期住宿、交換、長短程冷氣專車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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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事情只看一面即可認定

到底真相在哪裡呢??

這報導我之前就有看過了

沒什麼感覺,我認為的確應該負責的

至於並非當事者身邊的人

所以就不加以評論了

畢竟最無辜的還是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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