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16:45 發表
嘿嘿嘿!!寶寶大大不是有防疫所的朋友 幫問一下嗎?既然都發文好心告訴大家要小心~~~
那只有寵登賣狗 是否合法?對寶寶大大應該不是難題 您在另一寵物站好像是什麼版主~~很厲害 不容易
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肯定充足 ...
該提供的資訊已經提供~其他如果覺得有哪裡不夠充足~
也已經提供什麼地方可以獲得更詳細資訊~我想不需要重複做說明~
有什麼須要請自行洽詢~
可以確定告知的是寵登/營登/稅籍號碼這三項是分開的
寵登要到防疫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歸縣政府.稅籍號碼歸國稅局所管要三個月課稅一次.
至於你的疑問[那只有寵登賣狗 是否合法?]上面回覆其他人的文章當中我已經清楚且明確的表示過.
但是你沒看進去~你的用意跟心思著實讓人難以理解.
為了避免你沒看到~本人在複製一次相同文章給你查閱.
正確合格要寵登跟營登都具備才行~
準備的東西跟文件政府機關會跟大家說啦~你問我其實我不太清楚~因為之前是請人家去辦的~(註:一開始的規定跟要件很多我自己都看到亂七八糟.但我很識相政府機關教你怎麼辦就怎麼辦~就不會有事就對了.只要資格夠就會過)
然後稅及部分有兩種說法我自己也搞得糊里糊塗~(一>一種說法不需要辦稅籍課稅)(二>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後要辦稅籍固定三個月課稅一次)
寵登就如W說的~跟營登不同單位管~記得以前是說:寵登/營燈/稅籍課稅這三項是分開的
寵登因動保法而規定.最終目的只希望能夠控管好飼養販賣狗的一群~要確定說這群人的環境跟範圍合格~以及是否善待(初目的.)
營利事業都記證:反正政府機關說要辦 .你要問我我回答不出所以然.因為一開ˇ始就因為沒時間這樣跑請人幫忙辦的@@)
稅及:這是最後一項~對政府來說最重樣的吧= =''因為三個月要課稅一次@@一張大概七八百元一共有三張
~寵登~~營登~~花登~~路登~~~頭很痛中~~可惡的政府~~那麼多登~~
這個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錢啦= =''規定稿一大堆很多人都會糊塗的@@
最安全是三個部分都去辦好最安全~
[其實依常理 有寵登營登大都好像是有店面的商家 而有寵登無營登的都是在網上的賣家~~]
現在的規定就算是網路賣家就是藥都辦到齊才是合格.這麼說夠簡單明瞭?不然防疫所也不會要求所有申請人下一個步驟要到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