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
金牌會員
原文由 韓小姐 於 2011-8-21 15:11 發表 如果這三天找不到那個主人不用等反正是他整笑啊誇張妳就這三天跟聯絡傳訊一封跟打一通電話給對方跟他說妳這樣不回應我抱歉有別人看到這隻狗我給妳三天內時間妳回應我不好意思妳付訂金之後妳討 回話不算數是妳毀約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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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1 15:19 發表 傳簡訊.... 說要把訂金全數退還! 我就不相信他不出現!!! ....
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21 12:59 發表 那就不用顧慮什麼了...但也還是以和為貴...如果你有在網路上貼文要賣狗...字號也要打上去....因為有字號..貼文時沒有打上字號....也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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