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中廣新聞網)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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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更新日期:2008/05/22 13:30
國人飼養寵物風氣興盛,不少人在網路上賣狗,但卻不知無照賣狗已經觸法.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近來清查網路無照販售犬隻的非法行為,開出多張五萬元罰單,其中有好幾個人是學生.這些學生上網拍賣小狗竟要被罰五萬元,都嚇了一跳,還有的當場哭了出來.防疫所表示依法辦理,愛莫能助,只能呼籲學校加強宣導,請學生不要無照在網路上賣狗。〔龐清廉報導〕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業者要賣狗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先辦理「寵物業許可證」後,再申辦「營利事業登記」方可營業。最近查獲多起上網賣狗受罰的民眾,都是無照營業,公開以網路留言或架設個人網頁等廣告方式販售,行為已經違法,依法處以五萬元罰款。
? 而在受罰的民眾中,還有幾位是學生.這些學生將自家繁殖的小狗拿上網拍賣,原本是只單純的想賺一點錢,但聽到要被罰五萬元,大呼不可思議,很難想像「只是」在網路上賣狗就這麼嚴重,還有的當場哭出來,為籌罰款而煩心。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李朝全所長表示,看到這種情形,主管單位因是依法辦理,也是愛莫能助,希望家長及學校老師隨時提醒小孩,不要在網路上賣犬隻,以免遭受重罰,也請民眾和合法的寵物業者交易,以免孳生糾紛,求訴無門。
? 動物防疫所進一步指出,如在網路販賣的寵物不是狗,而是其他動物如貓、兔子、鳥等,則可免辦寵物業許可證,只需辦營利事業登記即可。領有寵物業許可證的合法業者架設網站,大都有標明寵物業許可證號,民眾產生誤會是非法販售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