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是覺得那一位(想道歉的)對方,他好像從以前就一直使用這種(暗招),一直故技重施~~其實大家賣寵物也是都用(時間)和(經驗)的滿滿累積,才讓自己能夠站上現在屬於自己的舞台發揮。
如果說在這個賣場有賣家跟自己賣的商品訴求一樣,就一昧的施展暗地傷人的(奧步),這樣的行為只會讓人不齒~~製造更多的敵人
而且這樣的不實指控會讓真的有用心的優良商家對自己以往的努力用心都 =化成一陣煙=..流的汗水都白費ㄌ!!
我是覺得既然有時間用腦袋想一些害人的=步數=,不如多花一點時間充實自己對動物的了解,和如何把自己的事業做穩比較重要,
我相信他既然可以想這些((阿里布達的事))他的智慧因該也不錯,希望他以後能改變想法,用在真正需要用的地方,生意一定會更好。
PS:
回應我今天所詢問律師一事!!我本人是抱者一個預防的心態.做個準備~~其實什麼培賞金~~什麼要求金額,道歉的方式其實都不是重點..最主要是要讓對方深深牢記在心做為謹剔作用 。 ((做生意的一定是要互相幫忙~而不是指一眛的攻擊))((記住每個人的背後都有一片天))!!
PS.而且聽到要花那麼多的時間上法院就頭大了..就像=模林桑=說的一句話我很贊同.情願用那些時間多去賺點錢,也不想花時間跑法院!!
其實最主要的目的:是請對方以後多用點心在自己的事業上..不要遇到同行(賣的東西一樣)就是用陷害.污衊的方式..<這樣只會得罪更多人>
大家都是做一樣的事業..以後不一定都會需要互相幫忙的..希望他能三思。
{兔兵團}反正現在已經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講清楚了
也已經把謠言破解了,證明我的清白.所以我想這樣就夠了吧!!
PS. 其實我今年6月才剛接觸電腦.所以有些問題和網上的做生意方式都不太了解!!
如果在網路上小弟有什麼事做得不好或需要改進..請各位大大多多遷就和執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