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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沒良心的繁殖場業者

哀....
最近在飛格買了一隻哈士奇...55天的狗狗...
回家後隔了4.、5天竟然開始拉肚子...
去醫院檢查的結果竟然是得了犬瘟熱!!
而且醫師跟我說...狗應該是在賣家那就已經得病了....
我在懷疑...是不是賣的人騙我狗有打疫苗...
現在看著狗狗癲癇吐白沫...超心痛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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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也要認養那隻的~~~~~

最近一直在找小雪要來陪伴家中那隻白雪,跟男友也在飛格看到他PO的那篇~
本來也是要去看那隻的,但就因為太遠因此打消念頭~~~~~
沒想到原飼主居然是那種人,唉......
希望在他那的狗狗接下來都能健康長大,找到好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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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不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衝量別人
對寵物的態度,有些人真的很有愛心
有些人只是把牠們當生財工具


公佈不公佈不肖(沒良心)的業者,其實效果不大
如果你真的看不下去,建議你向動物保護協會申訴,由他們出面對業者執行罰款或停業等處置
這才有用

另外,長遠來說,以領養代替購買,才會真的讓這種事逐漸減少,希望大家能接受這觀念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1-11 10: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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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領養來的狗狗被遺棄的比例比購買的多-
一個朋友在幫助流浪犬領養的義工朋友無奈的說
約有七成會被在棄養
我覺的是因為不必花錢買可以很簡單
不養的時後也不會痛
只願意花一兩千元養一隻哈士奇
要花一千多元買飼料*12個月
而且還有醫療及整理的費用
更別說其它的零食了
可能又不想養了吧~流浪去吧
低價購買對純種狗並非是一件好事
如果想低價購買純種狗
那就到流浪動物之家領養一隻好好的對牠
如果個位自認愛狗就去一趟吧
不傷心出來的就別說你真的愛狗了可能只愛自己家的狗吧
低價買狗本來風險就很大了
如果是我可能會以很低價把劣等或生病的幼犬賣出
好的在以好價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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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kkkkk123456 於 2008-1-14 02:28 發表
為甚麼領養來的狗狗被遺棄的比例比購買的多-
一個朋友在幫助流浪犬領養的義工朋友無奈的說
約有七成會被在棄養
我覺得要認養一支喜歡的狗真得很困難
像我不住台北
看到許多可愛的狗狗想認養牠
但百分二百都被拒
我也是十分有誠意也願意付那些醫療費用
家人也幫我跟送養人溝通
但一樣被拒"因為不住台北"
因為送養人後續觀察不方便
即然送養人已經有先評估認養者條件
那麼為什麼還那麼容易會再被棄養
老實講我真得支持以認養代替購買
但真得很難認養得到自己喜歡的狗
而我家老瑪牠是人家撿到不要給我的
雖然牠並不是我喜歡的品種且又老了
但我即然養牠
我還是會在我能力許可下
給牠最好的生活
我不台北人我真得有責任但卻認養不到一支自己喜歡的狗
這時真得覺得用買得快一點
所以不管認養還是買的
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責任及長久的耐心而不是短暫的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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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公開他人資訊前要三思
最近的兩篇報導

網購寵物糾紛多 小心上當

貼人猿照影射賣家 網友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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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omigo 於 2008-1-14 12:42 發表

我覺得要認養一支喜歡的狗真得很困難
像我不住台北
看到許多可愛的狗狗想認養牠
但百分二百都被拒
我也是十分有誠意也願意付那些醫療費用
家人也幫我跟送養人溝通
但一樣被拒"因為不住台北"
因為送養人後續觀察不方 ...
大多數中途真的很有愛心,也很擔心後續的領養者無法照顧好狗狗(包含養一陣子後不想養了就任意棄養)
他們真的很怕狗狗受到傷害(二度傷害),所以往往會有一些怪怪的要求,
最常見的就是要定期連絡了解狗狗的情況,但對於一些注意隱私的領養人來說是一個困擾
這雙方要在領養前溝通好,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很多事情就解決了
至於距離,好好講其實應該不是什麼問題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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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之前真得要認養狗狗
找到心都寒啦
送養人當然是因為有愛心也擔心狗狗會過不好
才會不放心送外縣巿
但我確實不知道如何表逹才能讓送養人明白我真得可以好好照顧狗狗
很多人都說好好溝通讓送養人了解我的誠意
但連家裡人都幫我溝通了...我也沒有認養到一支外縣巿的狗狗過
而且其中有一送養人竟然還跟我說
為什麼一定認養A狗(A是貴賓)呢??如果是B狗(中大型MIX)就會讓我認養!!
那也想問
為什麼B狗就可以那我認養呢??
我並不是不要養MIX(我家第一支狗狗就是MIX養到牠老死耶)
因為我是瘦小型的女生
而且還是和家人同住
養狗也可評估自己的能力外也要全家都喜歡才可以
這樣才不會養了之後又因為有人反對而又棄養牠不是嗎
總之支持以認養代替購買啦
但我真得想要說的是
想要以認養方式認養到自己喜歡的狗狗真難丫!!
現在有朋友想養狗狗時
我也都會請他們先找看看有沒有可以認養的狗狗
或是到縣內的動物之家看看
不過"動物之家"我的經驗也不好
在網路上找不到後便轉往我們這裡的動物之家看
找到一支超級可愛的小型MIX
但是只養牠二個星期
花了我二萬元的醫藥費
牠還是死了....!!
一開始醫生當然有告知我牠狀況不好
但我還是想試著救活牠
如果牠活了下來我才不在乎二萬元
而牠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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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第16樓大大
網路上公佈他人不法行為並不違法
影射他人不法當然也不違法
但你要有證據哦
沒證據,到時對方反告回來時就糟糕了
所以要有對方確實的犯罪證據
你就可以大方地說對方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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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佰萬購買的名犬 也不見得百分之百滿意 曲曲1仟元認養 就要求這麽高 3歲的狗不箄很老 而疥癬也是狗常有的皮膚病

您應該感到高興與驕傲 因為您救了一隻狗 您是那隻狗的上帝耶穌與菩薩 如果沒有您的援手 它還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也不必抱怨您認為欺騙您的人 買賣施授本來就要小心 要對自己行為負責 不是一味的指責對方 也許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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