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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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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2-12-7 14:51 只看該作者
引用:原文由 ava0808 於 2011-12-9 01:59 發表
說話顛三倒四...怎麼又變成退還買貓的錢了?!而且貓已被妳"安樂死"了.我只憑妳遲來的短訊就要相信這一切?!
例題
我向賣家買衣服穿兩個月後破了,還自己決定丟掉了,因為捨不得衣服破損不堪.
Q1:是否可以私下傳訊要求賣家貼補我家裡"其他"衣物的修改費?
因為破衣服有可能會勾破我家裡其他衣物,我給賣家三天考慮,否則將"採取該有的行動",讓賣家在"賣場無法立足"!
Q2:是否可以公開說我只是要求賣家退還我買衣服的錢?
還辯稱~
怎麼叫恐嚇ㄋ
買了兩件衣服25000
一件丟了
留著的拉鍊也掉了
你叫我如何見人
未來的治裝費用豈止是一萬元可以解決的
試問被無理取鬧恐嚇後~誰還願意當傻瓜再貼一萬塊給人???先多用"同理心"想想吧!
愛貓女士~請自重!很多事情不是用"鬧"可以處理得當.
當妳一再修飾自圓其說時,卻忘了自己留下別人難忘的足跡~
感念妳年紀大又時間多~我就言盡於此,因為我不適任最佳女配角~雖然我常看"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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