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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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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發表於 2016-11-9 08:4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原文由 gucci22 於 2016-11-9 01:35 發表   
11/13在推 各一週這個好唷   唉唷~
曾經相愛. 就不要傷害嘛!
搞得難看. 就更不容易復合了
 
厚~~~
給前妻一條活路走. 你的孩子才有飯吃
有飯吃才能活下去. 
活下去...你才看的到孩子的活體呀! 
把他們母子逼去燒炭自殺← 你希望這樣嗎?
 人生中...有很多的不甘心
你若老沉浸在那兒.  日子就會過得很痛苦...
 
女人一旦離開... 就很難再回頭了
你做這麼多傷害她的事. 你的孩子也一起受害....
孩子長大後. 不會原諒你的...
 
若你執意一直傷害你前妻
那...最終...  你會自食惡果....
 
 
你若執意要鬧你前妻
那....11/14 你繼續推你的文 ...我會實踐我們之間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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