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20樓的
我覺得.........
現在則就賣貓的人來說:
第一、雖說你認為不是賣,但其實在飛格上,超過1500這樣的認養費,就算是賣出。.....我從沒說我們沒有賣,我只是說我們賣的目的不是賺錢罷了!!
第二、現在的癥結點,其實應該放在,買貓的人『欺騙你』,而不在他轉賣多少,賣去哪。......因為我的重點是他欺騙我,騙我將貓賣給他,事後又編了一堆謊言來圓謊,弄得好像是我們誤會他似的,這對我們是很不公平的,如不符合我們訂定的標準,就不要來,幹麻用騙的!!此外我也從沒在他賣價上做文章,因為我在意的不是錢的問題....。
(因為你真的是以賣出的價格割愛給他,相對的,你干涉的權力的確是小了點).....是賣或是送跟干涉權力有何相干,他用騙的,騙我將貓賣給他,我為何沒權力去尋求一個公道的結果?就如同詐騙集團騙了人家的錢,警察可以對被害者說那是你自己願意匯錢給對方,所以對方是無罪的......
第三、即便買家轉賣了你的貓,其實基於保障他人隱私權的狀況下,買家也頂多只能幫你聯絡之後買走你的貓的人,......那我們當初還定那些買賣規則幹麻?當初他來買貓時,我們可是千交代萬交代請他要告之貓咪近況,並要他留資料(但他給的是錯誤的資訊),他也都同意,如今他什麼都沒做到,現在卻有人說基於保障他人的隱私,他不必跟我們說新買家資料,頂多請新買家跟我們連絡.....那請問,如他不說,我們是不是就別想知道我家小貓的下落.....
請第三方聯絡你,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公開對方的資料,我想即便賣家您,也不會做這樣的事情吧?....他已經再想盡辦法掩飾罪行了,他還會讓新買家知道他做的醜事嘛?你覺得新買家有機會跟我們連絡嗎?
總括來說,
買貓而轉賣的人,要誠心清楚的交代欺騙的原因(即便大家已經知道你根本就是單純轉賣)並且誠心道歉,
而且請想清楚怎麼做事後的補救,別只是在網路上說自己想彌補或者委屈,其實什麼都沒做!
賣貓的人,除了在這裡沸沸揚揚的告訴大家,也實在是應該想清楚想買貓而轉賣的人怎麼賠償你,......我沒要求賠償,我要的是還清事實真相......當然我也不希望有其他人受害....
除非後來以別的方法買到你貓的第三人願意跟你聯絡,否則,如果別人就算以這麼高價買到貓,
卻毫無怨言,並且也真的不想出面或者不想管這樣的事情,其實你也沒有硬想把別人找出來的必要!......至少我有權知道我家小貓的下落吧!!
這樣只是讓這場戰局,越搞越亂。......亂?!是真相越來越明吧!!
另外,我想對其他很多人說,別人不是你的蛔蟲,你也不是別人的蛔蟲,
除非真的自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也就是有人買了你的貓又轉賣),
也別再說什麼,朋友的朋友怎麼樣,或者自己的朋友怎麼樣,
不管是誰怎麼樣,其實都不是自己發生的事情,說起來立場也站不穩。
這件事情,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只要有達到『讓買貓的人注意,賣貓的人小心』這樣一個目的就是最好了!...我就應該被犧牲嗎?網上很多人願意批發小貓,也有很多繁殖業者有批發小貓,如他想轉賣小貓,大可以去找他們,為何要來騙我呢?我直接說明了我不賣給貓販,他卻用騙的,我又何辜呢?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