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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寵物業者挫咧等 ???

我絕得那些大致上的實施目的就是要有效控管犬貓流向.還有就是有效降低虐待動物的事件
控管犬貓流向 : 犬貓一定要施打預防針(除非民眾很有信心家裡寵物夠健康不怕傳染病.那就無解)只要農委會或動檢所夠魄力.規定不管施打哪一種預防針(不要光只限定狂犬病跟萊姆病.因為這很多人都不打).都需要登記並施打晶片(就算不打晶片.第一季預防針也要請合格寵物業者或是獸醫院做登記並開立證明).打預防針同時需要消費者出示向寵物業者購買證明要不然源頭從哪來都不知道(自家生產.可以另外想補救措施 : 例-狗爸媽當初購買證明.或是狗爸媽當初施打預防針紀錄或是出示血統書...等).不管犬貓隻被丟棄之後都有機會被清潔隊捕捉到.只要掃的到晶片查到主人一律開罰(包括走失...等).再把罰款裡的部份金額當作清潔隊獎勵金.我相信隨處拋棄犬貓的機會一定會將低許多 (還有給於那些帶犬貓出門不好好控管的人一點點警惕).相對之下那些寵物收容所的負擔一定就變小(政府整天喊沒錢.也都不改善一下收容所裡的空間.設備及人員訓練.以上幾的小動作就能好好的處裡絕大部分的問題.也不用政府出什麼力跟經費).再者也能順便淘汰一些不合法的寵物業者!其實有很多簡單的小地方.只是往往沒想到而已.反而常常弄了一些大動作.最後都被評估什麼犬貓隻流量太大.業者宣導不彰.或是另外要在撥發經費預算審核不過.最後不了了之...感覺都是屁話!以上是我小弟一點點看法.如果動保團體有看到小弟我的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如果真的有效實施.寵物業者不會挫咧但啦!!只會越做越好~~~

[ 本文最後由 takuya 於 2010-9-25 02: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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