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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最後還是買貓ㄌ

偏激的"中途"愛做的事-抹黑貓友
以自己的想法去捏造事實!
並大肆散播不實之文章~
例: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371015&pid=1848591&page=1&extra=page%3D1
此篇之連結的部落格文章已被奇摩查證有涉及"人身攻擊"之內容,並被奇摩管理中心刪除了!
這位中途可能不懂法律吧~
讓我說明一下:
-------刑法第三百十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
我不斷定說所有的"中途"都這麼偏激~
但~我很討厭看這樣子說自己愛貓然後去做傷害別人的事發生~
試問:別人有傷害到你嗎?
如再有類似案件發生~被害者要提告訴的話~我可以免費幫你訴送!
ps.此連結之文章我已通報飛格管理員,如看不到文章應該是管理者查明後刪除了!

[ 本文最後由 kevin710420 於 2008-6-10 17: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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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到現在已經好幾天了~
我整理了一下所有的爭議點:
甲:某貓販;乙:某中途
一開始乙方所提出的爭議點:黑心貓販~
試問所謂的"黑心"?
他的貓很貴?他的貓品質有問題?有無近親繁殖?
1.我想1000~3000叫貴的話~那外面的寵物店更黑心吧!
乙為何不試著拿牌子去每一家寵物店前抗議?
2.貓的品質應是由購買者來決定的吧~不是用笨笨的甲方不慎的文章或拍得很爛的照片來斷定的
(笨笨的是形容詞,我想甲方應該會認同這樣的用詞的!^^)
3.甲方應該聲明過很多次目前貓咪的種類及來源吧~乙方你確定都有看仔細?還是挑自己能捉到語病的地方看?
還是你有在甲方家裡裝設針孔,不然如何那麼篤定他的貓是近親繁殖的?
從一開始這"黑心"的議題起,甲方在所有的疑點下也做了回應及解答,只是乙方好像只會用同樣的手段"捉語病"
到了現在後半段了~
一開始"黑心"的爭議題漸漸的被大家的理智下瓦解了~
所以乙方就換個方試堅持他的理論下去~是自己的理論被瓦解後惱羞成怒嗎?還是將錯就錯?
換成:販貓就是不對的!(其實跟一開始的議題差滿多的了!)
試問~
1.如是以"販貓就是不對的"來爭論的話?那是否不應該針對甲方或某人~
2.甲方的貓是他自己所飼養的~他有權利讓人領養貓咪所生下來的小貓。
(至少人家是靠自己所得來養貓的,不需要去徵求援助!)
3.如果乙方是怕有賣這麼低價的品種貓會影響到認養流浪貓的意願的話,那是否是你自己的問題~
真的想做公益的人會去在乎別人是否對自己有影響嗎?這就好像二間飲料店開在同一條街,其中一間整天在擔心對方的影響,
而造成了所謂的價格戰,到最後有那一方受益了?
4.甲方沒有去你部落格張貼販貓資訊惹到你吧?為什麼就要這樣的針對?
--------------------------------------------
飛格板上的貓販們請站出來說話吧~
讓中途知道貓販的心酸史~
不要以"清者自清"或怕像甲方一樣被針對而不出來表明貓販的立場了~
貓販不就是希望賣出漂漂亮亮的貓~讓買者能享受到養貓的樂趣嗎?
ps.我不是貓販~我只有一隻貓~他雖然是母的~不過應該不會無性繁殖吧~

[ 本文最後由 kevin710420 於 2008-6-12 14: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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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nsel10tw 於 2008-6-13 00:45 發表


我也覺得是忌妒妳卡水喔
XD
嗯~"親愛ㄉ露露 "真的很水~

只可惜已經是名花有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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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親愛ㄉ露露 於 2008-6-13 09:47 發表
噗~~~~我要給大家看ㄉ是喵~~~
不是我自己啦~~~
賣ㄚ捏共~~~我會歹勢~~~
我今天會更新照片和影片喔~~~
大家有空去看看我家ㄉ爆笑寶貝吧~~~
現在正在研究如何一次帶三隻貓一起出去玩~~~
看來是個大工程 ...
順便更新一下自己的照片ㄛ~

;P

(不鬧了!ㄏㄏ)

留一下連結~我忘記在哪有連結了~

相簿連結設定成簽名檔會更方便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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