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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到底大家對領養及購買看法如何??

這篇文章的標題跟內容差太多了吧!

標題:很明確的討論議題。

內容:很明顯的攻擊某網友。

請先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語~飛格不是用來散播不實文章的!

飛格是"寵物市場",有人賣貓是很正常的吧!

如果貓販的貓有問題的話~

自會有購買者反應~

而不是刻意人士用幾張圖片或捉語病的方式來抹黑事實

ps.先申明本人身份~以免被有心人士拿來做話題說ear"自創分身辯解"

2008/04/22已修改版規,特此提醒,請會員注意!

為避免同業間的惡意競爭,本站新增競業條款,
買、賣、討論、交易糾紛....等留言,都必須使用同一帳號,嚴禁分身。
修訂的版規不朔及既往,緩衝期至2008/05/01。若有違規者,請停止使用分身的帳號。
若在2008/05/01以後還使用分身留言者,本尊及分身的帳號將全被封鎖。

詳情請查看版規摘要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559331
1. 禁止分身!不論買或賣.討論區.糾紛區的廣告或留言,必須使用同一個帳號。(競業條款,2008/04/22 )
「一文多發、自推文、自問自答、擾亂視聽、買/賣不同帳號」者,本尊及分身帳號將全被封鎖。
2. 嚴禁灌水文、一文多發、濫用本站資源。本站對重覆發表的主題會加強管制!
...後略..

[ 本文最後由 kevin710420 於 2008-6-10 14: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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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一起打擊這種偏激行為又自稱愛貓的人士~

法律是保障有公理的人!

刑法第三百十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而且還有人故意散播~根本就是在利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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