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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自中廣新聞網)網路無照賣犬 多名學生被罰五萬

在賣狗區還有很多沒打上寵登的,不管實際有沒有寵登
都可以檢舉,有照但漏登寵登至少罰15000,無照至少罰50000

歡迎大家學習馬總統「抓扒子」的偉大精神
將這些狗界敗類去死死~

動檢所檢舉電話87897158
農委會投訴用公務信箱coa@mail.coa.gov.tw

有些被檢舉人會以「我只是提供認養」為藉口,企圖逃避罰則
大家可以將賣家的文章備份(按下print screen鍵即可儲存為圖片檔),只要有「已售出」等相關字樣,即代表有販賣事實
不必一定要有金額多少
有些賣家會隱身在部落格,以「隱藏回覆」企圖逃避罰則,檢舉人可以偽裝成買家進行蒐證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5-23 21:46 編輯 ]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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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loso_ken 於 2008-5-27 14:43 發表
政府這麼搞  有好有壞嚕

    那大家 如果要養狗  直接去動物防疫所認養吧~~~~~~!!!

          操牠媽的五萬
現在是只開5萬罰單
下次開張九萬,就操他媽「九萬」...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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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nnyih88 於 2008-5-28 01:04 發表
據說是只要有金錢交易
連100塊都算商業行為
都可以罰錢歐.....
不要有「營利事實」就可以規避動保法了~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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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29 19:56 發表
不能收錢是叭!!換飼料可以嗎?
換飼料可以
換狗可以
委託有執照的寵物店或朋友代賣也可以(新版動保法修正草案若通過就不行了~)
送當然也可以
狗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才不想跟人類做朋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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