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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這麼恐怖的農委會嗎? 請大家注意

樓主在乎的是:農委會有沒有法條可以行使調查個人資料 ?

是否還有優先法,我不知道,但就「個人資料法」,農委會已經有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包含電信業者)提供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法第  7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
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  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
二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三  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第  8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
特定目的相符。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  法令明文規定者。
二  有正當理由而僅供內部使用者。
三  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四  為增進公共利益者。
五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者。
六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
七  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八  有利於當事人權益者。
九  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1-23 16: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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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檢舉獎金拿,但在合法(都有辦證)的業者眼中,
看到非法賣寵的擋人財路會很不爽;只要將心比心就可以了解
自然就會發生檢舉氾濫的現象

坦白講,檢舉也有助於規正目前混亂的寵物買賣市場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1-26 10: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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