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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好有愛心  喵咪認養論壇  走失兩貓  賠10萬

十萬元?~會不會罰太重了點?

別忘了你們主要是想幫貓咪找到適合的主人

這樣只是會減少認養的意願而以

走失貓的飼主固然有責任~那當初篩選認養者的志工們難道沒有嗎~?

十萬元畢竟也是一般人四~五個月左右的薪水~

能否以更適合的方式來對簽下合約書的認養者做約束才是重點吧?




貓咪不結紮~不跑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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