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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的想法和提議!大家看看~希望有機會受到大家的響應!

支持各位大大所言!都說得很好~而且正確!!曾經有老一輩的長者說過一句話![中國人好騙,但難教],現在應證在各方面(從政治,經濟到養狗...等),回想30多年養狗和樂國外進口狗的生涯經驗,還真的是這樣的現象,一再重演哩!!說實在的養狗繁殖既辛苦又沒社會地位~在台灣養狗人,養狗買賣時如稍有不謹慎,很容易被扣上"狗販"的罵名,實在很感慨又感嘆啊!!另外看到一些品種和個性非常好的狗,因為種種因素,而淪為街頭流浪狗,當初台灣沒有這些品種的狗,都是我們這些狗痴,在國外大費周章排除萬難,且花了大把大把銀子才引進到台灣,今天消費者才得以用平價輕鬆擁有.但是看到純種優良的這些狗的後代子孫,卻淪為流浪狗,實在心寒又不捨~~心中下定決心,再也不想進口狗了,以免又害了狗兒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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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台灣現今育犬界組織-解決寵物業界亂象根本之道]~台灣育犬界養狗愛狗人口眾多,而犬隻的平均素質水準也有不錯的表現,但是為什麼台灣的血統書,在國際上不被承認呢?!台灣早期核發血統書單位有中華民國警犬協會(PDA),台灣育犬協會(TKA),高雄畜犬協會-今台灣畜犬協會(KCC變KCT ),台北畜犬協會(TKC)等單位,但是由於人民團體法設立之後,更多的育犬畜犬組織紛紛成立,看似蓬勃發展,實際上是多頭馬車,各自為政,互不承認,互相抵銷育犬協會的真正功能,曾經在20年前就有人提議統一台灣的育犬畜犬組織了,但是後來卻不了了之,可能原因是台灣的特殊文化有關(大家都喜歡做老大不願當老二,不想被別人管的心態作祟有關).     台灣每年向美國,日本等國買狗的數目和金額不知花費多少,到頭來人家還不承認我們的育犬組織所核發的血統書,真的是可悲又可憐!?~同時直接影響外銷的通路順暢,值得嗎?一切解決之道,都應從"根本"來著手~[[即統一全國育犬組織]]~約20年前台灣的拳師狗,迷你品的素質水準,早就超過日本,10年前的瑪爾濟斯,西施,可卡,雪納瑞,秋田犬,柴犬,到最近拉布拉多,黃金獵犬等,卻因為台灣[一窩蜂]的特殊文化大量繁殖,等到國內消費人口已經飽和,又無外銷管道的適當調節疏通之下,終導致台灣島內犬隻數量過多,價格一路下滑,在沒有利潤和基本工錢之下,願意飼養的人就少了,最後變成流浪狗的一大堆問題,造成政府相當的困擾,環境的汙染,社會的問題.這些問題幾乎每隔10年,就會重演一次.也影響到台灣的國際形象.         近年的台灣白色博美狗素質水準也是世界數一數二的,台灣由早期進口商不斷從國外花費巨資進口各類品種的狗到台灣飼養繁殖,量產後,消費者才能有機會平價擁有各品種的愛犬,得到種種人狗相處的樂趣,目前台灣小狗已經開始出口到日本,大陸,東南亞各國~就是犬隻水準受到鄰近國家的肯定的證明,實屬難得可喜的事~加速開放海峽兩岸直航腳步,可以降低成本,增加出口機會,調節台灣寵物市場飽和的情形,賺取外匯.  **我們當急之務就是要先做到的事: {一切解決之道,都應從"根本"來著手~}       (1)統一全國育犬組織- 台灣自己內部由主管機關主動整合統一各育犬畜犬組織成為唯一,並成為國際公認的組織團體.讓真正的育犬組織能積極發揮其功能,順利宣導政府育犬相關的規定與政策,協助政府解決流浪狗問題,嚴格執行申請血統書時應出具合格買賣,繁殖業主證書,小狗識別晶片號碼和相關文件始可申請,參加比賽狗展犬隻一律要有識別晶片,由育犬協會嚴格控管犬隻繁殖數量和登錄血統書的申請作業(就是在血統書上明確註明為寵物-不能繁殖,即不能私下繁殖,即時繁殖了,也無法再申請下一代幼犬的血統書,杜絕私人無合法執照的大量繁殖和販售).          (2)法律明文規定8周以下幼犬不得販賣- 小型犬年齡低於12months,中型犬年齡低於18months,大型犬年齡低於24months不可繁殖,每隻母犬每年不得生產繁殖超過2次(由育犬協會申請幼犬血統書時統一嚴格控管).消費者購買幼犬時,需明確表示以後是否繁殖?如果要繁殖必需出具繁殖買賣執照,如果不繁殖,則需在契約上規定所購犬,已確實實施節育手術後,取得獸醫出具節育手術證明,向繁殖者索取限制繁殖的血統書,因為限制繁殖的血統書上已註明不得繁殖,所以無法再申請任何幼犬血統書.然後至買賣雙方都同意的合格獸醫處做基本的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主管機關明定),以減少買賣糾紛發生. 倡導購犬預約制,可先至業者處,瞭解業者是否持有合法繁殖買賣執照,同時瞭解父母犬有關訊息,簽定契約,附上訂金,讓業者有所保障.   政府主管機關主動加強對領有合法執照業者的加強輔導(買賣時獸醫師健康檢查,買賣契約書的訂定,減少買賣糾紛的發生,可確保買賣雙方的權益,對犬隻識別晶片,狂犬病的預防注射等事宜的督導),同時也要主動積極取締以任何方式(網路和雜誌平面媒體上)的非法的私人販賣行為~{{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兩者同時並進~},否則政府提倡犬識別晶片,買賣寄養繁殖許可證等的規定,是完全沒有發揮其應有功能和效果的.            (3)發放流浪犬認養代金憑證-鼓勵以認養和結紮代替撲殺(*注意*認養流浪狗,而非認養挑選純種狗的幼犬),認養人可持認養代金憑證,定期至流浪犬認養中心領取飼料(由主管機關正常編列的預算,育犬協會撥款購買,個人捐贈...),同時也可追蹤流浪犬認養情形,並做定期健康檢查.避免認養後,稍有不如己意,便直接又丟棄於街頭了呢 ?反正再去認養一隻不就得了的心態 !由台灣唯一非營利的法人育犬畜犬組織,每年所有參加的會員所繳交的入會費,常年會費,血統書申請費殊多費用的年度盈餘以及合法買賣業者每3個月必須繳納的營利所得稅,提撥部分款項,加上政府編列正常補助款,補助各地公立流浪狗收容中心,加強取締於一般路面上到處行走的流浪狗或家犬,影響駕駛人道路行駛的安全和環境衛生,一律捕捉後,依照法定公告認領或認養,送到各地流浪狗收容中心後(並與各地市區公所動物疾病防治所獸醫師或動物教學醫院獸醫強制實施節紮手術,避免收容中心犬隻數量增加)如有識別晶片的家犬,卻任意讓其在外面到處行走,就罰主人~ 同時要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 的正確領養觀念,一心只要求便宜的價格.確又指定是名犬的等級.他們不懂得(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嗎??這種心態對嗎?!難到要以認養代替購買就能解決問題嗎??,筆者常在各傳播媒體看到想認養"純種狗"名犬"的資訊 ,不是"純種狗"名犬"就得不到您的愛心嗎?流浪狗非純種狗經過良好飼養照顧後,也可成為健康貼心的寵物,所以真正有愛心的領養者心目中,是沒有純種狗和非純種狗區別的.同時也為飼養"純種狗"名犬"者,或者因工作,時間,家庭種種因素,不能繼續飼養時,仔細挑選真正的有愛心的領養者.而領養者站在被領養者立場著想.付擔一些領養貼補費給被領養者,應該是合情合理的事.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勞而獲的道理).買狗養狗除了[喜歡],有[愛心]是不夠的,還要具有 [良好經濟能力][時間空間]和[充實養狗知識],因為在這物價飛漲的社會裡,養狗的花費,開銷成本實際上很高的.筆者認為在外地租屋求學的學子,是不適合養狗的(與家人同住的學子,則另當別論~),因為狗是活體動物,早晚就有生老病死的問題,這容易會影響年輕學子在功課上的專注力).           (4)持續加強取締重罰走私犬者-   台灣是一個寶島(台灣是世界上僅存的五個狂犬病非疫區國家-台灣,日本,英國,澳洲,紐西蘭) 請大家要特別珍惜~"台灣好不容易已經慢慢走出經濟的低潮"好不容易台灣的優良狗狗已經開始外銷國外"如果是因為少數的寵物業者貪圖小利,將國外狂犬病帶原的狗非法走私帶入台灣,萬一台灣真的暴發狂犬病,我想影響的程度絕對不只是寵物業者,連我們的"農產品外銷"股票"房價"貿易"以及國際形象都會遭受無法禰補的巨大傷害",那真是禍害台灣"~大家想一想最近幾年的台灣被"口蹄疫","SARS"和"偷渡客"已經攪得台灣整個社會經濟焦頭爛額"如果我們再不愛惜台灣的各種資源的優勢,那我們的經濟和社會安定則堪慮~
請專門走私的業者也幫幫忙~請你們高抬貴手不要再非法走私國外的活體動物",使台灣籠罩在狂犬病的恐懼中,讓我們下一代有乾淨穩定的生活空間" 我們(業者和消費者)也一齊拒買來路不明的進口活體動物.                        [冗言]:有些自命清高的人,動不動就數落和鄙視"狗販"的種種不是,殊不知只要有販賣小狗的商業行為都是"狗販",無論是個人私家或店家繁殖場都是"狗販"販狗",但是狗販也是365行中的一行,有好人也有不好的人,從事繁殖寵物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是正當辛苦的投資行業,業者既不偷,又不搶,也不販毒,宿命的默默工作著,我們應該尊重每 一行業中合法認真工作的人,因為我們都是社會中的一根小小螺絲釘,缺誰都不行. 雞鴨牛羊豬都有人繁殖 ,這些都是養來供給人吃,我們可曾有人抗議業者不人道,把他們 當作是 賺錢的工具,可恥嗎 ?
人類藉由男歡女愛不斷的延續 生命,養兒育女意義何在,不就為了延續生命,養兒防老,孩子養大了,父母卻已年老,孩子不就成了 賺錢的工具,代替年老父母負起養家活口的責任,這就是回饋.就是"反哺"!!你能恥笑父母把孩子當賺錢工具的行為,可恥嗎 ?
而寵物是養著給人疼愛,與人們互動,製造歡樂合協的氣氛, 舒緩工作上的壓力,更是家中二老的晚年伴侶,可代替為事業忙碌而無法陪伴父母的子女,盡一份心力~]★買隻心愛寶貝狗~只花妳少許的錢‧就可陪妳10年以上的感情~無價★所以不管是自家繁殖,或是店家 繁殖場 ,他們帶給社會大眾的這一份貢獻與努力,從正面而言,是該給予真正的鼓勵!唉!說的那多的話,也許起不了任何作用,只願 各位大大 觀文者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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