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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這樣算是被騙ㄌㄇ??

發文時所言及..最好當初保有證物證人才安全

站在網友的立場..雖然只聽單方面描述...
不過看您描述的過程..也不覺得有惡意攻擊或造假..
只不過要提醒您的是...法律只看證據...
不管誰對誰錯...最好當初談話內容有證人證物之類的對您才有安全保障..
否則今天若對方對您提出毀謗告訴..您又無法證明他騙妳..那法律會判妳輸喔..
我會提這要您注意..也是最近看到有某位寵物店老闆拿判決書給我看...
因為有一位跟他買寵物的人..事後在網路上部落格裡"毀謗"他...
當然我不知道前因後果...我也只聽老闆單方面訴苦...且說對方也道歉認錯刪文..
不過法院的判決書..明顯的是判決緩起訴..但要服多少小時的指定公益勞動..等..
那老闆很不滿...直說法官"搓湯圓"...判決不公...他還要繼續提告"民事賠償"...
所以不管如何...
您的發文內容如過涉及有"xx騙人"..之類..具有"毀謗性質"的字眼...
您最好事先一定要有足夠的證據才發文..
否則現在網路那麼發達...
一旦貼文後..管理員沒有刪文..就可以被當事者存檔指控...
若您的受害是真..那不就又被第二次傷害嗎?
不過有個技巧大家可以模仿保護自己...
玩文字遊戲中的"疑問句"..通常在法律上很難構成毀謗...因為只是"質疑"而已!
例如:XXX...這樣的人還有資格當X"嗎"?
所以您的標題也可以改成"我這樣的情形難道被XXXX騙了嗎?"
這不是在為誰說話...畢竟您們才是當事人...
只是提醒發文之前..最好留意一下措詞用語以免惹上麻煩而已!
否則就要有足夠的證據指控對方而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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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聽您的描述..怎麼本來是要簽本票的..最後竟然變成付現金呢?..
簽了本票不是說...如果最後您還不出貓來..連人帶貓跑掉..他才能拿本票去法院告您...
為何原本答應簽本票...後來不簽..竟然會變成"分期付現金"到10萬呢?是對方要求的嗎?
那不就名正言順變成您跟對方買貓..而非受託照顧了?...
這有點像..求職找工作..還要自己先花錢買套西裝..最後發現遇到詐騙公司一樣嗎?
在這世態炎涼的時代..沒有白紙黑字的契約還真得不要太相信阿!...
連白做工拿不到薪水的都有...更何況口頭上談合作呢?
上次在寵物店裡時..就看到一位穿著光鮮亮麗的女士..來問老闆他們公司要在桃園機場旁興建寵物與人合住的商業旅館..
需要寵物業者合作..問老闆有沒有興趣..老闆回說會幫她注意有無對象...
事後問老闆為何不詳談合作...
寵物店老闆說..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十之八九有問題...要人拿錢出來合作的都要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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