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做那個位子。
人是可以思考的動物,不是畜生,今天你有能力照顧幾隻動物,養幾隻沒人會管你,
可是用*繁忙*跟其他*人為可以控制*的藉口,來說明沒把動物照顧好是*應該*要大家要體諒,
我想一般人都無法接受,不論是貓販或是中途都一樣。
沒有人拿刀逼你,忙就不要養那麼多隻,沒能力照顧,還因為自己的貪婪跟收藏癖而強制收養,長期超過自己可以負荷之下,
導致一連串*可以預知的後果*,我想,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吧?
不是說繁殖不行,就是有人辛苦的改良跟繁殖,才會到現在還可以看到那麼多可愛的品種貓,我們該感謝他們。
可是,做任何事之前也要評估自己的能力極限吧?
明明照顧10隻小生命是極限,卻硬要擠下30.40隻,
不止動物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顧,連人也會被壓得喘不過氣,何必咧?
這個問題的針結,跟是不是繁殖業者的問題無關,而跟道德、自我能力檢定有關。
人可以做到自我成長,好好想想怎麼做才是對動物跟自己都有利,
也可以脫離苦海、以輕鬆的心情愛它們,
我想一點都不難吧?
另外,我不同意不給別人看自家環境就是心虛、有問題,
每個人都有她的隱私,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要求對方一定要公開,更何況還是個陌生人。
我貓也是領養來的,但我完全不願意對方*理所當然*的要求來探望或看貓,
要就不要送,一但送出去就不是對方的掌中物,沒必要還要讓對方知道它的行蹤。
我只有接貓以後,有拍過它治療後康復的情況(我接的是被拋棄3、4次的病貓)讓對方安心,
之後完全不跟對方連絡,貓在我這也過得很好,黏得很。
這樣的我也算心虛、有虐貓的嫌疑嗎?
唉......我好像兩邊都得罪了,阿密佗佛=__=
[ 本文最後由 棠雙 於 2008-7-22 01:0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