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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2010年1月2日高雄拉不拉多犬被 行刑式砍殺《照片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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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大狼狗 於 2010-1-13 20:50 發表
做這種事因該下要十八層地獄 看.....真是更營養的香雞排:@ :@ :@
天理循環.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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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芊華 於 2010-3-14 03:20 發表
今天如果真診斷出,那個人精神失常的話~就算他今天是砍人,最多也是去精神醫院住個幾年,說調養幾年後,只要醫生認定正常的話,對方就可以出院,到時還是一樣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
若是如此.那就是我們ㄉ制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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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古錐小寶 於 2010-4-20 07:50 發表
氣到說不出話!!!!!!!
偷偷教你一個方法消消氣... 饅頭大力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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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古錐小寶 於 2010-5-12 05:56 發表


饅頭啃不夠 我自己來啃!!!!
哇...小寶大大...醬會不會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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