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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19 18:17 發表 大人啊...您要大家看的公告是「犬隻買賣繁殖業者.......」..大家都認為他們是在認養區..所以不是「買賣繁殖業者」 不敢說飛格的分類是有陷阱的..但絕對會誤導不明就裏的人......如果分類能改成..「買賣區」(要錢買 ...
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20 01:58 發表 ...但是執法官員面對新法令本來就是該重新受教育..教育不足.又..因執法人不同所依法處理的方式各有不同...比較倒楣的百姓遇到照本宣科或不甚了了甚至剛好心情不好拿雞毛當令剪的官員就準備被訓一頓+開罰了.....還有就是..被檢舉了..官員一定要處理..然後呢..是老百姓你要自已舉證說你是清白無辜+冤枉的...這不是本末倒置嗎?我本來就是清白的卻要受這種冤屈還要擔心受怕還要想辦法舉證....那倒不如能預防就先預防的不是嗎?.....
原文由 wow_350 於 2011-8-20 18:27 發表 可是我們是自己養的狗狗要給人養阿~ 我們又沒經營怎說是業者!!!!!!!? 只不過家裡小狗出生想給人養罷了 為什麼要去辦寵登?? 我們又不是繁殖場!!!!!!!也不是甚麼業者 只不過是一般的家庭喜歡養狗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