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說...他們今天玩笑開的太過分了
這已不是玩笑能解釋的了...你自己想想吧!!
看待他的死亡 是哈哈笑著 把他丟來丟去 嫌他屍體臭?<<這能用玩笑帶過??
你今天回文目的感覺就是為了護航
不然你也不會說...但是我們系上的人回文目的只是希望您不要牽扯整個法律系
這對我們系上的聲譽是不小的傷害...您的發言讓大家對我們中興法律系感到輕蔑
他們是修中興法律系沒錯吧!!
大家氣憤的是...他們讀這科系怎會如此的行為和發言
不希望牽扯整個法律系...你們不是更應該叫當事人出面誠心誠意好好道歉才是
你們反到沒這麼做~~確是指責網友們發言的不對
你會以假設來問發言的網友們
但是我感到憤憤不平的是
假設今天你一個同學跟她未滿18歲的女朋友發生關係
被社會指責"啊!念XX系的竟然誘拐未成年少女"
從此社會看待你們整個系每個人都當是迷姦未成年少女的強姦犯
你作何感想呢?
那我反問你
假設今天兔子換作是你的親人
被這樣對待
那你作何感想...也是玩笑開的太過份囉????????????
你會慈悲為懷...的原諒他們
並說一些評論他們的網友不對...並不希望網友再做評論????
那一些綁票後撕票的歹徒跟一些虐童的家長和性侵自己兒女的家長
也像你所講的~~玩笑開的太過份囉!!
再講你怎麼不去怪當事人愛出風頭
做了這事...還神氣的發佈到網站上
讓人得知~~不然這些網友們也不會知道這些事
也不會有人會那麼無聊專門四處挖人私事出來講~~不是嗎?
今天...他們自認有錯
就不會發佈到網站上...炫耀給大家知道
也不會有這些後續問題發生
有些事第一次犯還可原諒
但也些是第一次犯...會讓人很難原諒
自己想想吧!!
引用:
原文由 wecandoit 於 2013-6-22 21:08 發表
貓奴姐..您的很多看法我認同,但是我的文章不只強調這一段,
還有很抱歉我打得沒有很清楚,我說的自己是包括長輩、學校、老師等,
能直接接觸並以非陌生人的立場教育兩位同學的人。
我看到網路上有些論壇的回覆,竟是要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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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佐馬 於 2013-6-23 08:2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