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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2-5-30 14:43 發表 我聽你在瞎扯 誰說網路登記人必需為該IP所有發言負責? 那網咖 一IP千百人用 網咖老板就要全扛嗎? 利益歸於被告 只要無法百分百確認被告有罪 被告就是無罪的 所以 用同一IP的千百人含老板都是無罪的 因不 ...
原文由 eva_queen2008 於 2012-5-31 18:22 發表 "貓奴姐姐" 這帳號 登入的密碼被你猜中 你很聰明 以我雅虎的信箱 → eva3614049 來登入飛格 看了我所有的私訊.... 還把 jui跟我的幾封私訊 (挑其中一封寄.如同斷章取義!) 轉傳給 台中賣法鬥的那位楊先生 ...
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2-6-7 08:18 發表 客氣? 你在對我講我講嗎? 你要不要打聽一下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