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貓瘋了沒用,但是如果你快瘋了可以採取法律途徑。
先錄音、錄影採集證據,有必要的話去精神科看診,不一定是瘋了才可看精神科,失眠、精神衰弱、莫名其妙的頭痛也可。
然後先禮後兵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若再有同樣情事發生將以民法195條告到法院。
如果你不曉得他們的姓名,可以請警察去敲門「協調」把事情說清楚並要求他們提出真實姓名。
通常到這裡,懂事一點的人就知道怕了。
至於民法195條是什麼?你可以上網搜尋相關判例。
此外也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也可以研究參考。總之,法治社會不容許任何人胡搞亂來,只要你說的是事實就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