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樓主一樣呢= =
要求認養人必須成年有固定工作可以負擔貓咪的正常開銷我都有,要求簽署認養條約希望保證貓咪以後的生活我也接受,
但是,不是說已認養代替購買嗎?不是說提倡愛心認養嗎?但是為什麼要收結紮保證金?如果是怕繁殖商人來認養,但是對於真的有愛心想養貓的人,請問當我們抱貓回家六個月後帶去結紮之後還要帶那個保證書到送養人或是中途之家那邊花火車費坐到那邊只為了拿那區區一千塊還不算火車錢計程車錢?為什麼要做這種無意義的事情?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我說可不可以再信上告訴我貓咪用哪牌飼料用哪牌貓砂跟我說我想先買一買到時候看貓的時候他滿意我滿意我就可以直接帶回家養他也說不行,還說如果我不想走兩趟可以送到我家順便看看我家的環境適不適合養貓?有沒有欠缺什麼物品?簽署切結書上面就必須出示身分證了難道這樣還不夠嗎?我甚至可以去辦部落格定期的放上照片讓他看看貓咪在我這過的很好,但是到我家來審核環境我真的無法接受,只要是人都希望被尊重何況是家中的隱私?這些繁瑣的條件苛刻的審核都會讓真正有愛心認養人卻步,甚至想送對方一句話(既然那麼寶貝你的貓,那你留著慢慢養,難怪PO了那麼多文都還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