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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2 18:59 發表 好笑了 難道身為記者 也可以有言論免責權? 連續再公開討論區連續以不雅字眼謾罵 只需罰款2000? 請問這樣公平嗎?還好意思上新聞 那我如果關心問候對方祖宗八代的身體狀況等等? 也不就才罰1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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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3-5 17:14 發表 我覺得法官是故意這樣判的... 他若將你這案子的被告判太重... 可能會鼓勵網路上的漫罵糾紛.... 都搞到法院來處理! 這法官應該是男的!!!! 所以....他當然沒更年期囉...... .... ...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7 17:45 發表 狼大也想上新聞唷 我這討論區之後會列印給民事法官看的ㄝ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9 19:47 發表 這啥咪碗糕?
原文由 黃金媽媽 於 2011-3-10 01:12 發表 那就跟法官說!!藐視法庭 我是不敢臘..但是也有法官說不贏人家就說人家藐視法庭!我相信你應該不是這樣的法官~對吧!!
原文由 黃金媽媽 於 2011-3-10 01:35 發表 哪有~我講的是事實阿!!!藍貓姐姐才沒有這ㄇ阿呆...跑去跟他這樣獎勒 只有我會這樣講
原文由 asmoothya 於 2011-3-10 23:28 發表 我相信司法會還我公道的 罰2000 連一句道歉都沒????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3-24 02:45 發表 藍貓美眉... 偶們做人不要太貪心... 如果~"更年期"...收了人家2000萬的話.... 那.... "嘴賤"+"沒家教"+"狗" ←這3句... 就優惠給他啦!!! 倘若....2000萬是賠給偶的話... 偶還口以特惠他....在法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