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大力丸 於 2009-8-5 20:28 發表
可憐的白吃喔~
哥哥在教你這~智障兒童一次 妳在去玩芭比娃 懂嗎?
網路民事 警察管什麼? (有詐騙?搶劫?)
這邊 有犯法嗎? 妳跟大家鬥嘴 被大家炮轟 妳自己活該吧(不就妳嘴賤~)
妳想告 你要把我們罵你的話 列印下來 ...
ㄧ班來說警察還會要你自己提供罪證去打官司。你要告人毀謗,警察受理要幹嘛?幫你蒐證?
刑事案件現行犯警察一定要受理。但非現行犯警察在某些刑責仍會要求你自己提供證明。
是不會幫你蒐證的。比方說我現在打完你人走了。警察也是請你自己去驗傷,到警局作筆錄
然後也只是幫你送而已。他什麼都不懂啦。
何必跟他認真,說真的我懶得跟他說明。我保證他看不懂得。讓他來告。直接現場讓他看就好。
你沒發現我都不跟他砲這個嗎?何必交他,等他告不成告我要向他請求民事賠償啦。
讓他繼續砲,我ㄧ直在等他來告我。好笑。
唉 跟他說那麼多幹嘛呢?他要告就讓他告八。他一個人告我們,我們大家一起合告他。
他不懂臺灣法官判決有自由心證,小二的女兒被爸爸猥褻,是提出不醫院開立的證據的,
但法官會根據小二的姊姊和小一的弟弟述訴判斷小孩不會講謊話而判決爸爸罪名成立。
他以為他不引用別人的話就不是罵人嗎?法官不會看你的發文內容是針對誰的文章回的
嗎?
他可能不知道法官有權依事實作判斷的權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