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供需角度來說
我覺得販賣寵物並無不可
消費者有權利花錢買他想要的東西
而不被大眾接受的是
許多商家胡亂配種~利用動物不停生產~用一種虐待動物的方式讓牠們賺錢之外
就連消費者自己也不把生命當生命
買了玩玩就隨意拋棄
造成了許多的流浪動物很可憐的生活著
看看國外的制度
買一隻狗一隻貓要花的價錢是台灣的好多倍
還必須為自己的寵物買牌照每年繳費
所以願意花錢養寵物的人不會隨意丟棄寵物
我不反對賣動物
但是不可否認的要不是因為錢
會有人想養寵物來賣~只是為了跟大眾分享養寵物的快樂嗎?
我不認為
我也很佩服一直追求高血統好品質的賣家
但我也懷疑如果沒有高血統的高利益
他們還願意砸那麼多成本花那麼多心力去比賽去進各類的冠軍種公嗎?
我不覺得有流浪動物要全部歸咎於販賣寵物的人
但多多少少有背一點責任吧
只能說不管買家或賣家自己必須有一份責任感
有時一味的用超低價賣動物並不是好事
因為那樣的低門檻容易會造成只是想玩玩動物的人很輕鬆的買了動物也很輕鬆的扔掉
您說您一個月花很多的食宿費在貓咪們身上
證明您相當愛護您的貓咪
但讓我問您一句吧
如果您不是因為貓咪們能提供您比食宿費更高的回饋
您會自找麻煩的養那麼多貓咪嗎?
其實用一兩千塊販賣貓咪是個很差的作法
站在商人角度更是如此~根本不是長久經營的辦法
另外~想養貓的人不會愁找不到貓咪養
買賣也總不可能每次都順利一定有好有壞
只拿1500卻一樣要付一條生命的責任
我滴小喵~奶油喜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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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滴小鸚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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