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4-9 01:14 發表
當年
咬你屁股那隻黏踢踢小屁孩...
好玩. 好笑多了.......
是ㄚ,那時的回文比現在刺激10倍,而且也好笑10倍。
應該是心態疲倦了,對很多事情都麻痺麻痺的。
回文就變得比較平淡。
很多事情一再發生,PO了文也沒用,因為有些人就是在抓貪便宜者的心態。
像是我們之前常常說的,不是便宜沒好貨,只是這種事情很少很少,一、二十次看有沒有遇到1次。
要去賭這種運氣的,結果反而吃虧了。
1.剛開始會覺得,賣方很可惡,騙人是不對的。而同情買方。
2.過一陣子就變成,明知便宜沒好貨,還要貪便宜,要貪便宜就算了,至少眼力要鍛鍊吧!不做功課又要貪便宜,問題就多。
3.第三階段,已經變成,算了,又不是認識的人吃虧,就讓自己覺得受害的人去哀吧!
之後可能就會進入第四階段,理都不想理了,又不是我賣出去或買進來的寵物。何必自找麻煩呢?
這個社會就是如此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