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嘉育寵物館 於 2012/5/7 17:14 發表 沒有達成協議何來還不還~~ ...
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2-5-20 11:00 發表 欠錢不還囂張 還敢傳私訊給板上留言的人?還說自己問過律師才對丁先生提告? 有錢請律師 沒錢還丁先生? 人家說的 無恥到極點 就是這種行為 不用對我太客氣 我真的等你告我 ...
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2-5-20 12:15 發表 欠錢不還 這行為叫 撒潑耍賴 嗆要告人 真讓他告卻龜縮 我認為這種人 一無是處 讓人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