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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買一隻~~~公~~~蜜袋鼯寶寶 [列印本頁]

作者: 蘇格登    時間: 2011-8-19 05:27     標題: 要買一隻~~~公~~~蜜袋鼯寶寶

要買一隻~~~公~~~蜜袋鼯寶寶

要1~2個月左右

~不怕人可上手~

無缺陷

可在林森北路面交

預算:1000元

晚上6點後再打

有請來電:0983-616-174~

請勿再版面留言~勿白目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19 13:15

不要留言唷~
不然會被罵白目唷~
作者: 蘇格登    時間: 2011-8-20 06:16

引用:
原文由 孤獨唯一 於 2011-8-19 13:15 發表
不要留言唷~
不然會被罵白目唷~
對ㄚ!就是有你這種白目的人
作者: alfei    時間: 2011-8-20 16:11     標題: ................

為什麼這篇文會跑到證物室???

我雞婆了>"<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0 16:27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1-8-20 16:11 發表
為什麼這篇文會跑到證物室???

我雞婆了>"
又見面了
飛大
實不相瞞
小弟今天已與熟識的法警談過了
打算要提告
說實在的
這種口沒遮攔的人不能存在太多
該殺雞儆猴一下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0 16:37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alfei    時間: 2011-8-20 17:28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孤獨唯一 於 2011-8-20 16:27 發表


又見面了
飛大
實不相瞞
小弟今天已與熟識的法警談過了
打算要提告
說實在的
這種口沒遮攔的人不能存在太多
該殺雞儆猴一下
我不罵人的(應該說,不針對特定人),我只會就某些部分進行討論、辯論,不小心會有語助詞而已

本來我就在想該不會你要告他吧!

有些人的發文,是真的讓人有點想罵~"~

只能說,網路上什麼人都有。

我本來想說,1000塊很多嗎?

我給他1000塊,請他不要發這種文,但想一想算了,他爽就好。

沒想到他居然針對你。無言 :L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0 17:56

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0 16:37 發表



孤獨兄.........

你也在罵我嗎?...............




.....
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0 16:37 發表



孤獨兄.........

你也在罵我嗎?...............

....
貓姊
玩笑歸玩笑
認真歸認真
何況妳噹人都不帶髒字的
毀謗是告訴乃論
我並不覺得妳的言論有侵犯到我



而且
能被貓姊噹是光榮耶
表示我一定有過人的白目處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0 18:07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1-8-20 17:28 發表


我不罵人的(應該說,不針對特定人),我只會就某些部分進行討論、辯論,不小心會有語助詞而已

本來我就在想該不會你要告他吧!

有些人的發文,是真的讓人有點想罵~"~

只能說,網路上什麼人都有。

我本來想說,1000塊很 ...
佛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反正小弟最近滿閒

小弟現在到有一個疑問
如果要開庭是以誰的所在地為準?
作者: xanderlee    時間: 2011-8-20 22:54

引用:
原文由 孤獨唯一 於 2011-8-20 18:07 發表
佛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反正小弟最近滿閒

小弟現在到有一個疑問
如果要開庭是以誰的所在地為準?
以原就被原則
所以要到被告所在地提告
例外者:土地問題etc
作者: xanderlee    時間: 2011-8-20 22:57

以原就被原則
所以要到被告住所地提告
要注意居所地跟住所地不同  所以先問清楚他戶籍在哪
例外者:土地問題etc

可善用調解委員會  省錢  又具法律效應喔~~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0 23:00

引用:
原文由 xanderlee 於 2011-8-20 22:57 發表
以原就被原則
所以要到被告住所地提告
要注意居所地跟住所地不同  所以先問清楚他戶籍在哪
例外者:土地問題etc

可善用調解委員會  省錢  又具法律效應喔~~ ...
不是民法才是原就被嗎?
刑法不是行為發生地嗎?
作者: xanderlee    時間: 2011-8-20 23:28

引用:
原文由 孤獨唯一 於 2011-8-20 23:00 發表


不是民法才是原就被嗎?
刑法不是行為發生地嗎?
老大要用到刑法啦! 所以是告訴乃論部分嗎?
先考慮消消氣  ~~  刑法庭很吃錢 (打官司都吃錢)
除非是檢察官提出公訴  但他也要是公訴罪

民法的確是以原就被的  刑法法院管轄歸屬是發生地
詳細要看民法$刑法訴訟法
作者: xanderlee    時間: 2011-8-20 23:30

刑事、民事訴訟法~~
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看看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01:06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喵喵叫的魚    時間: 2011-8-21 09:12     標題: 喵喵~~

網路上千奇百怪..什麼樣的人都有...你可以來此增長見聞..可以來此結交同好..更可以來此找消遣發洩的對象...這世界不可能要求每個人的想法都和你一樣...看到別人發的文..覺得很不以為然..可以.1..就事論事加以討論...2..不發一語按「上一頁」走人......
網路上雖然誰也看不到誰..但基本的禮貌還是要有..尊重別人..才能得別人發自內心的尊重..否則那些表面上的附和巴結..你卻得不到真正的友誼...豈不可悲至極?!.......

不過還有一種人..這種人在飛格特多..然後物以類聚成了一小眾群體...聽說還自稱什麼幫什麼幫的..他們的作風令善良的人避之唯恐不及..

敬告飛格的新手或菜鳥....如果你發了一篇文或在別人的版發表自已的看法..發現有一群人針對你的發言..雞蛋裏挑骨頭、要不酸言酸語、要不冷嘲熱諷...直接批評你是鄉愿、極品小白..要不三字經問候..甚至動不動就說要告你...言語恐嚇製造你心裏恐慌...很明顯是要挑起你的情緒..看你會不會一怒之下口出惡言..挖坑給你跳...此時..勸您趕快離開那是非之地為上上策...並不是怕事..而是.1..與人結惡並非您來此的本意..2..弄到最後不知是人傷你還是你傷人...這更不是善良的你的本意...也許你被激了以後忍不住口出惡言了..他們可高興的抓著這字眼不放...然後一副受害者的樣子..準備讓你受精神折磨或荷包失血...((合理懷疑))

白目..機車是也..不上道是也..搞不清楚狀況是也...也有人是口頭襌..網路上罵人白目有沒有罪..見仁見智..法官會考量全面前因後果作出判斷..我所聽過的案例是..原告被法官訓斥了一頓..『不要浪費國家資源啦』乖乖摸了鼻子回家......

此案被告有三點申訴..1..「白目」原本就是被告很口語化的形容..請法官細查被告所發的文即可明瞭..2..此乃被告所開的版面..原告跑來發表意見..(而非被告主動或惡意攻擊原告)...3..原告發的文有明顯惡意激怒被告之嫌..

也請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辛苦一點..花一點時間流灠飛格...就能明白這一切是怎麼一回事了....

最後一句..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放過別人就是放過自已...不要跟自已的人生過不去..!!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1 12:07

引用:
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21 09:12 發表
網路上千奇百怪..什麼樣的人都有...你可以來此增長見聞..可以來此結交同好..更可以來此找消遣發洩的對象...這世界不可能要求每個人的想法都和你一樣...看到別人發的文..覺得很不以為然..可以.1..就事論事加以討論... ...
你在飛格沒什麼建樹
長篇大論倒不少
也不知道是太閒還是無聊
不過積分倒是賺很大
或許曝光度才是你的目的
作者: 喵喵叫的魚    時間: 2011-8-21 12:48     標題: 喵喵~~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595306&extra=page%3D1

以上......僅供執法者參考.......相信對於原告在論壇裏的發言方式....能更進一步了解......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1 13:05

引用:
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21 12:48 發表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 ... &extra=page%3D1

以上......僅供執法者參考.......相信對於原告在論壇裏的發言方式....能更進一步了解......
拖這篇文出來
還是搞不懂你的邏輯
你是想當正義的化身
還是想當沒事到處串門子的大叔(或大嬸)?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3:42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3:55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4:35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4:55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孤獨唯一    時間: 2011-8-21 16:36

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1 13:55 發表



她蠻好笑的......

拉這篇文....

自取其辱.......................



.....



你去建議區看看.....

飛格管理員也蠻受不了→她的自以為是............



..... ...
我看過了
不能同意貓姊更多
如果照我說
他(她)這麼行
何不自己開個版造福人群當聖人
何必委屈自己跟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窩在處處是地雷,沒有溫暖的飛格呢?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6:47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7:02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alfei    時間: 2011-8-21 17:28     標題: 飛格沒溫暖

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1 16:47 發表



嗚嗚嗚........


你這句說的真貼切~飛格沒溫暖!!!......



.....
所以我不太上飛格了,應該說不想在飛格逗留太久。

來去看幸福最晴天比較實在。

在這會被叫禽獸。

在另一個地方是被   尊稱    猛獸。

我來只是來跟好朋友聊聊天。連絡一下感情。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1 17:32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alfei    時間: 2011-8-22 01:02     標題: 哀~~~~~~

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8-21 17:32 發表



哈哈哈.....


"40秒猛獸"or"20秒猛獸" 閣下~  

你快快回到你的溫柔鄉...................




......
在這邊賣寵的,如果不自稱是很有愛心的自家。

往往被當作是如禽獸一般的黑心賣家。

何必呢?然後搞得氣呼呼的。

想一想,何必如此,貓姐你貓店要開了,我的寵物也不是賣不掉。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在想,有意義嗎?
作者: 貓奴姐姐    時間: 2011-8-22 01:21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阿 進    時間: 2011-8-22 01:27

引用:
原文由 alfei 於 2011-8-22 01:02 發表


在這邊賣寵的,如果不自稱是很有愛心的自家。

往往被當作是如禽獸一般的黑心賣家。

何必呢?然後搞得氣呼呼的。

想一想,何必如此,貓姐你貓店要開了,我的寵物也不是賣不掉。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在想,有意義嗎? ...
飛哥
怎麼啦
這樣很像老人ㄋ

管他們想什麼
只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啦
對吧~~
作者: alfei    時間: 2011-8-22 08:54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阿 進 於 2011-8-22 01:27 發表



飛哥
怎麼啦
這樣很像老人ㄋ

管他們想什麼
只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啦
對吧~~
是ㄚ,只是有所感觸。

很多人對繁殖場的看法一直很偏激。

其實繁殖場有好有壞。一般自稱自家的也是有好有壞。

其實就小弟之前所說的那樣。

既然有些繁殖的,在很多方面不是像一些人所講的那樣。

為什麼要讓人一直汙衊,然後加深外界不好的觀感。

跟垃圾車的清潔員就比較髒嗎?

就我所知道,有些垃圾車的清潔員,素質是很高的(因為是公務員考上的)。

繁殖場的有些素質也不低。何必被當賤民看待。

當然,可以不在乎某些人的眼光,其實我也不是很在意。

只是,錯誤的,偏解的,繁殖的不上來自我澄清一下。難道一直讓人汙衊下去。
作者: rainbow723    時間: 2011-8-22 11:14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rbrkwb    時間: 2011-8-23 17:30

支持楼主 哈哈




























张含韵瘦身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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