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utepet 於 2011-5-13 13:42 發表
想聯絡你,就不會讓你找不到他,
沒跟你聯絡,就是不想和你聯絡!
人家不和你聯絡,就一定要去死嗎? X!
這和冷漠有什麼鳥關係!
要是真的是她的誰,
不會去報警協尋嗎!
如果不是她的誰,
是憑什麼打出人家的全名,
還講述評論人家的家 ...
原文由 candy_sea929 於 2011-5-13 21:46 發表 簡單的事、你可以在多說一些、還好我有這文章、
這是好意.還是惡意.就自有公權力來說吧?
會員這的名字你又知道...是真的...是假的?
我當然寫會員的名字.....不然我會寫朋友真的名字嗎
原文由 adad6832 於 2011-5-13 20:39 發表
想聯絡你,就不會讓你找不到他,將心比心~如果一個跟你不熟或是只有一面之緣的人~只是為了找你~把你的隱私而且還是很不堪的那部分~隨便公布在網路上~讓所有認識跟不認識的人分享~不知道你會作何感想~
再假設這位張小姐如果現在已經跟她老公複合了~你現在打這篇連姓帶名的文章出來~如果被她老公看到了~你覺得她老公會怎麼做怎麼想?你有辦法為所有可能發生的後果負完全責任嗎?
有人提到現在人越來越冷漠~難道可以因為自以為是的熱心~就可以不尊重人的隱私嗎?
做的不適當就是應該要改變做法~換更適當的方式找人~不是11樓說的什麼不小心打出來的事~大家就算了吧~那我給你一巴掌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你說一聲我不小心的~就算了吧~這邊的文章是可以作修改的~就算想在這邊找人~措辭上也應該婉轉點~部分應該有所保留吧
原文由 shmilybaby 於 2011-5-14 10:50 發表
難得一見的好人
希望你口中的那個女人平安無事
雖然公佈人家隱私是很不好的行為
但是總比眼睜睜的看著一條性命葬送來的好吧?
捫心自問如果是自己 會願意淌這渾水嗎?
現在的社會大家腳底抹油都來不及了吧 ...
原文由 cutepet 於 2011-5-14 14:36 發表
首先,葬送一條性命,這回事是怎麼來的?
還不是他自己在自以為是,
只因為沒和他聯絡,
就要被他說成一定是去尋死,
還要託夢給他。
女生只不過帶小孩坐車離開,
就是去尋死?
那可能要成立一個小組,
整天待在車站叫人不要搭車,
否 ...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5-14 21:56 發表
我要說的是...
"貓奴姐姐"≠高小姐(現實中)
"張秀曲"≠ 那個人.(現實中)
"貓奴姐姐"←這形象.....很愛瞎扯蛋&謊稱自己很美麗....
(↑其實高小姐本人很謙虛的)
"張秀曲"難道就不會說謊嗎?
.... ...
原文由 活力 於 2011-5-17 11:05 發表
路過~
看完~只覺得~~..................無言
怎麼有個人那麼生氣ㄚ~
我都不知道他在氣什麼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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