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其它]一群無辜小市民的採訪通知(請幫忙轉貼 轉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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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fred
時間:
2007-1-31 11:24
標題:
[其它]一群無辜小市民的採訪通知(請幫忙轉貼 轉寄)謝謝
永和市公所漠視動物保護法
公僕惡言囂張,狗友們集體串聯抗議
台北縣永和市公所近兩個月來,不斷派人在河濱公園站崗,禁止民眾攜帶寵物入內溜狗,理由是「因為有民眾說溜狗會破壞公園清潔」。結果導致寵物主人只能帶著心愛的狗狗在危險的大街小巷流竄。經本人向農委會及台北縣政府陳情,動物主管單位都表示,動物保護法允許寵物在有適當措施下,是可以進出公共場所的。但永和市公所卻端出民國八十三年立的公園管理辦法,繼續堅持不准民眾溜狗。
令人氣憤的是,這件事情繼續向縣政府陳情時,縣府人員居然說永和市長是民選的,所以也無可奈何。明明「地方制度法」有法可循,沒想到縣政府居然也這麼消極面對縣民陳情,我們決定串聯狗友和寵物主人,本週六﹙2月3日﹚上午十點在永和市河濱公園狗聚,用具體行動向市公所的惡行挑戰。
永和市公所一月十日,以建設課之名在公園內到處豎立牌子,上面寫著禁止民眾溜狗的不友善公告「本園區嚴禁溜狗、放風箏、烤肉、放鞭炮等違反公園管理辦法之行為發生」。相關來龍去脈以及網友們的回應,可參考本人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alfred-MAS/archive?l=f&id=1。
希望 貴媒體能為無辜的寵物主人伸張正義,在公園溜狗是社區媽媽們很重要的聯誼,永和市的公園少的可憐,公所不努力開拓市民的休閒空間,還以惡法整人,真的欺人太甚。
狗聚時間:2月3日周六上午10點
集合地點:永和市福和河濱公園,永和市環河東路三段52巷口,人行天橋上行即達〈永福橋往永和右側引道下橋後立即左迴轉〉
出席貴賓:已電話邀請永和市長洪一平辦公室、台北縣長周錫瑋辦公室秘書轉達
歡迎光臨 飛格寵物家族 (http://flycall.com/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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