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你賣蜜有標價
但沒有註明不二價
而對方打去問你有幾隻公蜜
你說剩一隻
對方殺價700
====到這我看不出買家錯在哪======
之後你{不爽}
傳訊息嗆對方
開始一連串事件
公然侮辱部份
如你說的不一定成立
所以2方都沒避諱
你嗆對方要玩死他
這句已經是恐嚇
散佈他電話也違反個資法
然後既然想打上來接受網友公評
卻因不如你想法就辱罵
因此又多惹到我
你的不爽是會害到人
還是害到自己呢?
告你我是真的懶
但還是勸你這樣的言行
總會踢到鐵板的
但我是懶卻不是聖人
所以你讓我不爽部份
就由我來通知對方上來看吧
讓他用個資法跟恐嚇罪陪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