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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r0917021808 於 2015-4-25 19:08 發表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們
由於上個月2015.3.21號左右
我去台中看貓 順便訂了訂金
2015.3.30號北上去台中帶貓
由於賣主一直推薦我帶第二隻回家
我也說明我的現況只有預算一直小貓的錢
沒有經濟能力買第二隻 我也跟他說是很 ...
賣方是誰?有時聽單方說詞,沒聽賣方的說詞,未免不夠客觀。
若您有顧忌,可以直接與賣方協商,而若PO上來這邊,若只有單方面說辭。
現在,其實大家發言也多有所保留,因為怕被告。
所以你只有講這樣子,未了解來龍去脈與賣方的說法後,誰敢發表,萬一吃官司怎麼辦?
而能幫您的,只有法律,跟你自己,我也只能這麼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