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把流浪狗問題歸咎給狗販正確嗎??
很多動保團體都把繁殖場說成萬惡的根源,好像沒有繁殖場就沒有流浪狗,這樣對嗎??
絕大部分的流浪狗都是米克斯,繁殖場不可能去繁殖米克斯,換句話說絕大多數流浪狗的終極源頭絕對跟繁殖場沒關係,可能是流浪狗生的小幼幼,或是人家自己家裡沒結紮不小心配到再放生出來
有的動保人士還說,去買一隻狗就是讓一隻流浪狗失去被領養的機會,這也太偏激了吧,以我自己為例,我只想養2.5公斤以下超小型不掉毛弟弟,如果台灣沒有繁殖場,買不到我想養的狗,我的選擇會是"不養狗",而不會是去領養一隻米克斯,米克斯對我來說都太大隻了,相信大部分有自己需求或是特定只喜歡某種狗的人選擇幾乎會和我一樣,買不到狗還是不會去領養
超小型狗基本上很少在給人領養的,如果有,幾乎都是借領養之名行賣狗之實
有些動保人士"規定"大家都"必須"喜歡流浪狗,只要有人抱怨被狗追或是被咬很生氣,馬上跳出來說一定是人不對,一定是人惹了流浪狗或是侵入狗的地盤,狗的地盤又沒有圍起來或是清楚標示,誰知道阿,就像走在路上,突然有人拿球棒打你說那是私人土地一樣,被打的誰都會不爽吧
黑心商人任何行業都有,難道因為這樣就不准有某個行業嗎
[ 本文最後由 yuhning 於 2011-5-19 23:0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