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tpop3000 於 2009-11-15 11:28 發表
很簡單~
既然是你家裡所生的狗
你家人也一定看過也知道幼犬的樣子
如果對方始終堅持不願意把狗狗歸還於你
你可以請警察幫忙
先將你的需求跟情形跟警察說
然後再請你家人作為證人這隻狗是出自於你家的母狗所生的
協同 ...
我覺得這樣的做法很過分,畢竟已經送出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家的寵物,
當初雙方都好了,怎可因單方的反悔而一定要討回,
那樣就不是*送養*,而是*寄養*,警方絕對不會幫忙的,(又不是去跟原OP家偷還是搶來的)
養久了都會有感情,是好是壞原OP都不應該插手,那不是你的了!
說難聽ㄧ點,你有什麼立場管。
能做的,只有試著把正確的方法溫和的告訴對方,讓對方建立好的觀念,
有些人不是不愛狗,只是每個人對愛的定義跟方式不同,
有人認為養狗要像疼小孩一樣,吃最好的用最好的,當個稱職的狗奴才才是愛狗,
有人認為只要給它三餐溫飽,有地方住就是愛狗,
你能說誰對誰錯?
難到理念跟你不同的人就不疼狗,
如果今天對方會虐待動物,不給它吃喝等等當然有立場介入,其他的就別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