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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4個月大的小白狗被2名國中生用酒精膏塗抹後點燃
小狗一邊哀嚎一邊試圖用舌頭舔去身上的痛
2名國中生一邊哈哈大笑一邊討論
酒精膏燒狗果然效果比較好
小狗被發現並送醫之後
動物醫院發現情況並不單純
隨即通知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前來了解
小狗在7天之後以極度痛苦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
全身嚴重燒傷..舌頭的燒傷讓牠進食困難
在牠離開的那一天協會理事長甚至無法抱牠(他幾乎被燒的體無完膚)
所以協會決定緝兇
因為那2名國中生四處吹噓他們的燒狗事蹟
當天並且邀請友人圍觀
所以兇手確定就是高雄市翠屏國中的2位學生
而這是他們第2次用同種方式凌虐小狗了
我不曉得可以為死去的小狗在做些什麼
但我希望不要再有下一隻小狗受到這樣殘忍的對待
當流浪狗已經夠可憐的了
目前學生並無悔意
家長也認為這不算什麼嚴重的錯誤
甚至認為學校不該讓浪狗進去校園危害學童的安全
但狗只有4個月大~但狗是那2名學生誘導牠過去的
但酒精膏塗抹危害的應該不是學生而是可憐的小狗吧
總之~這件事情應該被嚴肅看待
請大家幫忙寄信請他們重罰 為小小白討公道
請大家監督防治所妥善處理此事!
翠屏國中
校長 羅振宏 先生 信箱:
tr003@ms1.kcg.gov.tw,
a0937636337@yahoo.com.tw
klhii@kcg.gov.tw家畜防治所信箱
高雄市長信箱:
http://w6.kcg.gov.tw/wm/letter.php
http://163.32.92.18/cgi-bin/topi ... start=60&show=0
以上轉貼:為新聞發佈前,此事件發現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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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teh姐
很遺憾沒有任何一個單位願意嚴肅看待這件事情
以下轉錄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辦公室的發文(經上午交涉結果)
稍早,協會與TVBS的記者一同前往翠屏國中找該校校長,希望該校能給予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帶著小小白的骨灰…我們希望學校能負起責任,對自己失敗的教育,向社會大眾給個交代
校長見到協會人員後,第一句話便已令人相當不可置性……
『火燒狗事件純屬學生個人行為~責任歸屬也應該是找家長才對吧!』
字字句句都想要把所有的責任推卸給家長……似
乎校方完全沒有絲毫責任……實在令人氣憤!
協會志工與記者在拍攝訪談過程,也一度遭校長惡劣阻止,表示我們沒有經過他的同意,
是不可以拍攝的……
協會理事長抱著小小白的骨灰,訴說的小小白在醫院的每一天,雖然小小白已經化為冰冷的骨灰了,但那些令人椎心刺痛的畫面,卻彷彿仍歷歷在目,痛哭失聲的理事長不願相
信,事實已是如此,校方居然還可以置身事外???校長雙手交叉放在桌沿,開口所說的全
是沒有建設性的推託……之後便不斷地講電話……
彷彿在躲避一切~到底還要犧牲多少生命才能讓他們記取教訓?
協會不會就此罷休的!協會一定要讓失敗的教育單位得到應有的懲處,一定要讓喪盡天良
的放火學生得到教訓~校長、導師、家長、學生……一個都跑不掉…每一個都該為小小白
痛苦折磨致死的事實付出代價!!!後記~協會稍早向家畜衛生檢驗所詢問開罰進度…該
單位表示將依法開罰10萬至50萬……
但就協會了解,家畜所似乎打算就最低消費來開罰,令人忿憤不已!
協會在此呼籲各界善心人士,心疼被火活燒的小小白,就請您代替無法發聲的牠向相關
單位提出抗議,不要讓這樣駭人聽聞的虐待動物事件再度草草落幕,讓我們還給小小白
一個公道!
這是憤怒的王理事長最沉重的呼籲
我們繼續用力打電話繼續用給種力量告訴相關單位
小小白的離去
不該只是這樣而已!
以上為轉貼PTT八卦版teh版友,針對此事件的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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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狗學生 記兩大過處分
【涂建豐、魏斌╱高雄報導】一隻三月大的小白狗,日前遭人抹酒精膏火燒不治,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懸賞五萬元緝兇,查出是就讀高市翠屏國中小、兩名國三男學生所為;昨協會理事長王春金帶小狗骨灰到校討公道,學校電話更被抗議者灌爆,嚇得兩學生不敢到校,表示:「相當後悔,願當志工贖罪!」並說被狗咬過藉此洩恨,校方決定各記兩大過、進行輔導。
志工帶骨灰抗議
遭火焚的小白狗被送到獸醫院時,腹部大片燒傷、急救後不治,照片經流浪動物協會公布後,有人密報男學生身分,不少憤怒網友獲悉,昨至該校留言版痛罵:「請兩個小敗類出面跟大家道歉,連父母都一起出面!」還到男學生的部落格留下兩千多則留言狂罵「洗版」。王春金昨還抱著狗骨灰到校,表示:「小白,我會幫你討公道,不會讓你白死!」
翠屏國中小學務主任黃景良昨表示,兩名男學生已坦承以酒精膏塗抹在狗腹部,用打火機點火燒狗。校方昨下午開會,決議對兩學生各記兩大過,但王春金仍不滿,要求校長、導師也要受罰,否則將發動愛狗人士到校抗議。
家畜衛生檢驗所所長鄭清福說,已約談目擊證人及涉案學生,學生表示:「十分後悔,願當動物保護志工彌補犯錯。」在釐清案情後,將依《動物保護法》處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律師黃正男說,依《動保法》規定,五年內再犯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一百萬以下罰金。
以上為蘋果日報於4/22日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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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至目前為止,校方以各記一支大過以平息眾怒,但這是二支大過能解決的嗎?
15歲的國中生會燒狗,以看狗垂死的掙扎為樂,等到他們20歲?25歲呢?
改燒人還是燒全家嗎?
二支大過…我國中時期五支大過都不覺得有什麼了,
二位當事人又會怕嗎?有達到譴責跟嚇阻有效用嗎?
15歲的年紀,法治卻只能罰監督人卻不能罰孩子本身,
我認為,無法可罰的情況下,應該運用輿論跟網路的力量,
強制要求二名孩子以實際行動代替法律責罰,要求到各流浪動物之家做義工。
轉貼文章---->
點我<----裡面有可憐狗給被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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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qq520tom1314 於 2008-4-22 13: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