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13)水果日報A版刊登:懇求愛狗人士幫幫我
聰慧的拉不拉多於民國97年8月27日上午10點許,在高雄市三民區某騎樓內(狗狗放置處),遭計程車倒車衝撞攪進輪胎裡。但駕駛女運將卻擅自判定狗狗已死亡,稱不必送醫也不需通知飼主,而離開現場。
據善心人士協助,女運將:執業證E××6511李萍09827××507約50歲中年女、外表高壯,似有一對兒女,疑其弟09283××868,高雄市新興區渤×街79號。猩×無線626疑換車361-X*,及猩×無線代號128車牌118-X*,疑兩車同證不同駕駛。至今她仍舊不出面道歉,8月29日轉交車友NT:2000元,並留言:「我有我的堅持,要告就來啊!」。
敢問李萍女士:「妳的堅持是什麼?是堅持狗命不可貴嗎?也許妳不當狗狗是個生命,但是妳破壞別人的所有物,妳不必道歉嗎?」。我已依照妳的留言,向警方說明;妳就別閃躲,出面吧!
我不要任何賠償,我只要她對狗狗道歉,我只想讓狗狗安息。相信會有人和我一樣,無法忘記狗狗雙眼充血、舌頭吐出的驚恐亡樣。
多數的運將是有愛心的,如有冒犯,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