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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這樣對狗狗是合法的嗎??

這樣對狗狗是合法的嗎??

我有三個問題要請教大家.第一.我在新北市看到一家寵物店.在店內替小狗打預防針又替生病的小狗打點滴.這樣是合法的嗎?我問店員老闆是獸醫嗎?店員說不是.這應該是違法的吧?這家店的環境真的很糟.小狗都很可憐.我該跟哪一個單位檢舉?讓店家被處份.讓她們警剔??第二.跟寵物店買狗狗是不需要開立發票的嗎?第三.他們怎麼會有一大堆的晶片可以給買狗民眾?是去哪裡申請來的?請幫我解答並提供準確的相關單位電話好嗎?我想救救那些小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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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他自己的狗  那不惟法

收費幫客人注射  那違法    而且罰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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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一般寵物店是不需要開立發票的除非是有販售物品(飼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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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商店.~是 核定課稅
是開收據就可以.(沒開收據也可)
如有不對.請修正..
瑪爾濟斯+ 紅貴賓 幼犬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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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1999市民當家熱線、02-87913064、02-87913065  你要檢舉你自己吧.賣狗沒寵登..自己違法還要檢舉別人.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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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廢話不要惹我.查出你IP可以讓妳哭也哭不來笑也笑不出來.口袋空空的廢物窮鬼.你跟別人在這裡談什麼啊!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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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沒檢舉你我就跟你同姓..沒寵登還賣狗的違法人X....等約談..繳罰款把...你以為你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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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ila  你罵人功夫不是很好嗎 你敢把你部落格網址貼出來 什麼了現在把部落格留言板關ㄌ不讓我在部落格跟你對質嗎 怕一些不知情士有要跟你問狗事 被別人看到原來你是這樣在買賣狗的嗎 人沒做錯是怕人說你嗎 大家有空去看看這網址它所寫的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 ... highlight=%2Battila  (((所有問題請於部落格提問.謝謝)))
        還有我是給你留言什麼都給它砍了 不敢公開說話嗎  連季3封信到我信箱你以為這樣別人就看不到嗎
        大家平平理 我在它部落格是寫這樣

您留給Achilles Z 的公開留言:
文章168 最後登入2011-7-14 •私人訊息•加為好友•目前線上 3樓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11-7-9 20:29  只看該作者 高高的樹上結檳榔.誰先爬上誰先採呀.他要母的喔! UID181206 文章168 精華0 積分304 閱讀權限20 線上時間106 小時 註冊時間2011-5-14 最後登入2011-7-14 查看詳細資料  

你管我狗要公要母  我要你們全家公的母的 可以嗎 說自己不是在賣狗 大家可以去點這網址    http://flycall.com/bbs/search.ph ... mp;searchsubmit=yes 看它網址是在賣狗嗎大家也把那網址都點來看跟每個人都不合居多這會是一個好買家嗎你在認養區不是寫2500元嗎價錢不敢公開 怎ㄇ會改到部落格談價錢   大家不要被它騙了 非你是掛羊頭賣狗肉想利用別人想養狗ㄉ愛心狠狠ㄉ抬高價錢然後讓大家不要上他ㄉ當

它給我回2封以下內容
Achilles Z 給您的公開回覆:

我只好把你的照片到處轉載.提醒大家你是心理變態.一直騷擾我的雙性戀了.請你當個正直正常的男人吧!你都結婚了.還要搞屁眼.我不是同性戀.你就省省吧!《 詳全文 》

Achilles Z 給您的公開回覆:

部落格談價錢?是你要買我一夜情的價錢嗎?我都拒絕你了.怎麼你還是不死心?我不是同志不管你給我多少錢.我都不會讓你吸的.你真的令人作噁.我跟誰不合?我賣狗?在部落格談價錢?你真的需要去看一下醫生了《 詳全文 》
     

到底是誰先到別人網頁留言 大家不管狗是用買的或是認養的你情我願價格你覺得不合你就沒必要到我網頁說一些有的沒有的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 ... B%E4%BA%9E%E9%82%81
  
你說我 騷擾你 說我買一夜情  你當你是誰阿 名模嗎  我想養狗變要 騷擾你 說我買一夜情 我看你是被你的樂器打到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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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  推文一下  有人要存檔怕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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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22 15:53                                                                                                                                                                         只看該作者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此人已轉移至此區,網友注意)此人已至飛格寵物網,請其它網友自己注意,他的慣用帳號為jui開頭,遇到他人激怒言詞時..千萬不要辱罵對方!!切記!~網路上發表貶損他人的言詞,是會受刑法處罰的!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中時新聞)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台中市特寵業字第099號
http://tw.myblog.yahoo.com/hotdog-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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